《我和敵國女兵荒野生存的日子》第一百八十四章 生離死別(2)

作者:竹筒夫子·18天前

“這不夠!”我瞥了一眼箱子裡的現金,說。

“這.......我們不是說好了,現金三十萬的嗎?”武家人詫異的看了看陪他來的陳文俊的親信,又看了看我。

“三十萬現金不錯,但還有二十萬的物資和抵押的船隻沒到!”我斜睨著對方說。

“船我們已經準備好了,是我們船隊中最好的五條船,每條船的造價都要幾萬元。還有貨棧裡的那些貨.......”

“你聽不懂話嗎?”我語氣一冷,道。

“我們大隊長說,你們交的贖金不夠,必須要把船隻和貨物都交到我們手裡,我們才能放人!”黃文傑在一旁喝道。

“可是,那些船和貨物都在芒燈鎮,需要你們自己去開回來。”武家的代表說。

“放屁,你以為我們不知道,芒燈鎮上現在有大批武裝民團在等著抓我們呢!”我惡狠狠瞪了他一眼。

事實上,我之前並沒有說要他們把船和貨送來。

我之所以挑毛病,就是不想這麼快完成人質交易。

我很清楚,坤沙一直在等我們交易完成,我交出人質,他就可以毫無顧忌的來攻擊我。

我當然也渴望和坤沙一戰。

因為坤沙是昆高省民軍的首領,負責維護這個省的治安。如果我們把坤沙打敗,會震動該國高層。在民間造成嚴重的政治影響,攪亂敵國的社會秩序。

但現在我還沒有準備好。

時間多拖一天,我們大隊的訓練和準備就越充分。

船和貨物對我們未來的發展雖然很重要,但在打痛坤沙之前,我們拿到貨船恐怕也用不上。因為這幾艘貨船會被坤沙和當地警方登記並追蹤。

兵不厭詐,我當初要武家人拿實物做贖金,也是為了迷惑坤沙。

當然,三十萬贖金已經夠多了。按照每個人五塊錢的最低標準發放軍餉,我們猛虎大隊目前需要發放的軍餉每月幾百塊就夠了。

三十萬塊,可以用很久。

當然,我也是故意裝成貪得無厭的樣子的。只要讓對方認為我貪財,就會放鬆警惕心。畢竟,一個貪財好色的人是不會有太大戰鬥力的,因為貪圖享受的人都怕死。

雖然我對武家表現出不悅的樣子。但他們既然拿來了現金,我也不能損害信譽,讓他們空手回去。

我讓他們把武家老爺子和他的一個孫子帶回去,而把武明輝的老婆和另一個兒子留下。

因為我需要留有人質在島上,讓對方投鼠忌器。

分離人質的時候,是一場人間生離死別的悲劇。

武明輝的老婆不捨得和兒子分開,抱著孩子哭得很傷心。武家老爺子也不想讓孫子在這裡當人質,提出他留下,讓武明輝的老婆帶兩個孫子回去。

“給你們臉了?如果不想走,全都剁碎餵狗!”我眼睛一瞪吼道。

武明輝的老婆見狀,只好將大兒子送到爺爺那裡,讓武家人帶走,她則帶著自己的小兒子留下。

但接下來,武明輝老婆的話讓我汗毛倒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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