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學生們的反擊》第62章 學校(二)(2)

作者:果敢的撓撓熊a·1個月前

當今AI這麼發達,難道不應該學會用AI學習嗎?

(這一點說的可能確實太激進了點,因為統一禁止也確實是最節省成本的方式,但是現在有的學校就是讓帶手機,因為那裡面全都是精英,沒辦法,因此這一點我不做過多評價)

第二點就是為啥要統一發型?

本來全都是充滿活力的年輕人,結果被你要求剪成那狗看了都搖頭的髮型,你招不招笑?

不讓染頭、燙頭、紋身,這些我都能理解。

但是你那種把學生剃光頭的又是啥陰間啊?

你好好的一個學校你要變成寺廟啊?

然後你再給學校大門口立個香爐是嗎?

國家規定:不染髮、不燙髮、不留怪異髮型、男生不蓄超長超髒髮。沒有要求統一短髮、齊耳、寸頭。

學校有權溫和勸導、通知家長帶孩子理髮、做思想教育,僅要求整潔得體,屬於正常自主管理。

什麼?你說容易模仿跟風、滋生攀比所以進行統一限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7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並禁止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

剪髮涉及對身體自主權範疇,強行干預構成對人身自由中身體支配自由的侵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4條:堅持最有利於未成年人原則,必須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

強制剪髮若未考慮學生個人意願與個體差異,即為侵害其人格尊嚴與身體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9條將人格尊嚴列為自由人基本權利。髮型屬於人格權保護範圍,學校管理權不得逾越此邊界。

並且我還發現有學校因為拒絕剪髮而將學生停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29條:不得以非學業原因剝奪受教育權;《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7條:聽課需基於嚴重違紀,髮型不符合學校標準不在其中。(順帶提一嘴,不穿校服也不在這個範圍內!)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03條:自然人擁有身體權,頭髮屬於身體組織,任何人不能不經本人/家長同意,強行剃掉頭髮。

那麼強制穿校服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25條:學校不得推銷、變相推銷商品牟利。

《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38條:學校不得要求家長購買指定商品。

那要是校服根本沒有利潤呢?教育部2026基礎教育負面清單第19條:嚴禁強制購買校服、利用校服牟利。兩條是並列禁令,不是“不牟利就能強制”。

校服採購必須家長自願、可校外自行定做同款;不能把購買校服作為入校、上課門檻。

學校只負責提供採購渠道參考,沒有權力逼所有人統一交錢。

那麼什麼時候賣校服是合法的呢?有關規定:公示成本價、家委會三分之二家長同意、完全自願,但是,家長可以選擇不買、網購同款、穿二手校服,不穿也能正常上課。

(壓低聲音地說)對了,我在這裡放幾個東西,你們千萬不要看啊!

1. 12391全國教育亂收費舉報熱線;

2. 12345政務服務熱線;

3. 當地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壓低聲音地說)並且我也絕對不會告訴你們,曾經有人舉報成功過,有相關案例的!

同志,您覺得是校規大,還是法律大?是領導大,還是人民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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