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刻的陳明哲,坐在餐廳二樓靠窗的位置,指尖輕輕敲著桌面,目光不經意地掃向停車場。
果然,一輛囂張的白色路虎攬勝風風火火地駛了進來,車尾一甩,精準地卡進車位,動作乾脆利落得彷彿在宣告——“老孃來了!”
他忍不住扶額:“這該死的既視感。”
天知道,兩年前,他剛提了一輛黑色路虎,還沒新鮮夠三天,方臨珊就開著同款白色車型招搖過市。
甚至特意“偶遇”他,搖下車窗笑眯眯地說:“喲,陳總,好巧啊,咱倆品味真像!”
實際上,這女人簡直是他人生中的“跟風狂魔”——
他大學參加辯論社,她第二天就報名;
他愛喝某家小眾咖啡,她連口味都照搬;
連他習慣用左手翻檔案,她都要學,結果把咖啡打翻在客戶合同上……
十年了,她樂此不疲,彷彿“複製陳明哲”是她畢生的事業。
“撞車”只是基本操作
這不,方臨珊踩著高跟鞋走進餐廳時,陳明哲正盯著她的車鑰匙出神——連鑰匙扣都是同品牌,只不過他的是黑色皮質,她的是白色鑲鑽。
“看什麼呢?”她順著他的視線晃了晃鑰匙,理直氣壯:“別誤會,純屬巧合。”
他挑眉:“包括三年前‘剛好’在我買車後第三天提同款?”
“這說明我們英雄所見略同!”她拉開椅子坐下,眨眨眼:“再說了,白色多適合我,清新脫俗。”
“那去年我換鋼筆,某人也‘剛好’買同款怎麼說?”
“那叫致敬職場前輩!”
“我比你小十一天。”
“陳明哲你閉嘴!”語落,便低頭沉默著不說話了。
因為,她已經開始掰著手指頭數她的“豐功偉績”
“大學你穿灰襯衫好看,我連買七件;你畢業論文研究公關危機,我硬把市場營銷改成相關課題;就連你養的那隻布偶貓——”
“你差點把它喂成豬。”陳明哲涼涼地補充道:“很難想象,你居然討好一隻貓,討好到那種程度。”
方臨珊一聽,隨即嘿嘿的傻笑兩聲:“我是討好型人格嗎?”
“那叫偏執狂。”
她瞪他,突然露出一臉玩兒味的笑:“那你為什麼縱容我?我換鋼筆你沒攔著,買車你也沒抗議,連貓你也默許我隨便喂。”
聞言,陳明哲慢條斯理地切著牛排:“看樂子。”
下一秒,方臨珊的刀叉在盤子上刮出刺耳的聲響。
甜點上來時,她突然壓低聲音:“其實我最大的跟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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