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場婚禮最終如陳明哲所願,辦得盛大而隆重。
香檳金色的請柬燙著暗紋,方臨珊穿著綴滿珍珠的拖尾婚紗,從旋轉樓梯上一步步走下來時,整個宴會廳鴉雀無聲。
他站在紅毯盡頭,化療後新長出的頭髮還不是很長,卻在燈光照映下泛著青光。
那天,他還穿著特意加厚的西裝,遮掩著消瘦的身形,以至於當方臨珊的手放進他掌心時,所有人都看見這個曾經被判定癌症晚期的男人,眼裡燃起比燈光更亮的光。
之後,他們痛並幸福的日子就開始了......
婚後第三年,當看到複查單上陳明哲體內癌細胞清零時,方臨珊在診室裡哭得像個孩子。
那年冬天,他們有了一個女兒,取名陳念安。
也是在那年冬天,陳明哲又回到了醫院上班。
他記得,第一次復發是在女兒小升初那年。半夜他突然咳血,染紅了繡著並蒂蓮的枕套——那是結婚時陳母手工繡的。
方臨珊一聲不吭地開啟急救箱,動作嫻熟得令人心疼。等救護車的間隙,她甚至還有條不紊地幫女兒整理好了明天要用的課本。
“媽媽不怕嗎?”女兒後來這樣問道。
那時的方臨珊,正在給病房裡的陳明哲削蘋果,聞言,刀尖微微一滯:“怕啊。”蘋果皮斷在垃圾桶裡:“但比起失去爸爸,我更怕沒有努力過。”
那一刻,假裝睡著的陳明哲,眼淚洇溼了枕頭。
第二次復發時他們己經有了外孫子。
小孫子趴在病床邊,用沾著果汁的手指摸著陳明哲的光頭,奶聲奶氣的說道:“外公的腦袋像月亮!”
方臨珊笑著把孩子的胖手指擦乾淨,轉身卻在走廊裡撞見女兒,那個己經成為了醫生的姑娘,正紅著眼睛站在病房門口往裡望。
而那次的新藥,讓陳明哲掉了所有指甲。但看著外孫用彩筆在他光禿禿的指尖畫笑臉時,他突然覺得,能活著看這個小傢伙長大,疼點也值得。
最後一次是在陳明哲六十二歲的時候,他躺在病床上,窗外櫻花紛飛。
三十年的掙扎,讓他的身體千瘡百孔,但眼睛依然明亮。他握著方臨珊的手,那枚婚戒己經在她指間戴出歲月的痕跡。
“夠本兒了,這次不治了。”
方臨珊白了大半的鬢髮在晨光中像落滿雪。她正在調整輸液速度,聞言,瞪了他一眼:“胡說什麼,這次......”
“臨珊,我說的是真的,”陳明哲輕輕打斷她:“讓我歇歇吧。”
話音一落,她看著他,監護儀發出規律的滴答聲,三十年前那個奄奄一息的青年,如今己經陪她走過半生。
看過女兒出嫁,抱過咿呀學語的外孫,甚至在去年還陪她回到了波士頓的那座小木屋......
想到這兒,她的眼淚終於落了下來,摘下聽診器,俯身抱住丈夫瘦削的肩膀,聞到他身上混合著藥味的熟悉氣息,輕輕的應了一聲:“好。”
隨後,男人滿足的笑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