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之後,陳明哲獨自一個人拿著隨身碟到了警局自首。那天的陽光很好,照得警局門口的銅牌閃閃發亮,晃得他微微眯起眼睛。
值班的警察抬頭看他,似乎沒料到這位傳聞中的黑市教父,會這樣平靜地出現在這裡。
“我來自首。”他將隨身碟放在桌上,聲音很輕,卻足夠清晰。
也就是從那天起,他再也沒有見過方臨珊。
專案組的調查進行得很快,證據鏈完整得令人心驚——賬目、錄音、交易記錄,甚至包括幾段模糊的監控錄影,全都指向他一個人。
庭審那天,法庭座無虛席,記者們的閃光燈在門外此起彼伏,可陳明哲的目光始終沒有在旁聽席上停留,他知道,她不會來了。
但是他不怪她,因為他更知道,她一定為他努力過,只是這個世上有些事,終究不是努力就能改變的。
泰國法院的判決來得乾脆利落,當庭宣佈死刑時,陳明哲站在被告席上,臉上沒有一絲波動,彷彿早己預料到這個結果。
法官宣讀完判決書後,他微微頷首,像是在感謝一場終於落幕的演出。
獄中的日子比想象中平靜。他的牢房朝北,終年不見陽光,但偶爾能從高處的鐵窗瞥見一小片天空。
律師來過幾次,帶來一些外面的訊息——公司被查封,資產凍結,但所有其他人員都安然無恙,甚至連當初那個跟了他半年的小助理,都順利找到了新工作。
“方警官呢?”某次和律師會面時,他終究還是沒忍住問出口。
律師推了推眼鏡,欲言又止:“她......調職了,去了歐洲分部。”
陳明哲點點頭,沒再追問。
行刑前夜,獄警破例給他送來紙筆,說是可以給家裡人留一封信。
但這封信他只寫了個開頭,就揉成一團扔進角落。
到凌晨西點,走廊傳來了腳步聲。
男人整理好囚衣的領口,忽然摸到鎖骨處一道淺淺的疤痕——那是很久以前,方臨珊喝醉時不小心用指甲劃傷的。
他輕輕摩挲著那道痕跡,首到鐵門被開啟。
就這樣,行刑車隊在晨霧中緩緩行駛,陳明哲戴著黑色頭套,手銬的金屬邊緣深深勒進腕骨。
他能聽見副駕駛的刑警正在調整對講機頻率,沙沙的電流聲裡夾雜著模糊的泰語指令。
但突然一聲尖銳的剎車響徹公路。慣性讓他的額頭重重撞在前座椅背上,血腥味頓時在口腔裡漫開。
身旁的刑警咒罵著掏槍,卻在這瞬間被他用手銬鏈條勒住了咽喉——這套動作他曾在緬甸地下拳場學過,沒想到會在這種時刻用上。
黑色頭套滑落的剎那,晨曦像刀子般扎進瞳孔。等視線恢復清晰時,他看見方臨珊站在車隊前方十米處,舉著鍍金手槍的雙手穩如磐石。
她穿著筆挺的警服,肩章在朝陽下泛著血色的光,而橫在她腳前的正是那根讓車隊急剎的鋼製阻車釘。
“放下武器!”方臨珊一邊喊,一邊舉起那捲繫著紫綢的羊皮紙時,所有泰國警員都僵住了。
陳明哲認得那個紋章——九頭蛇纏繞著蓮花,是拉瑪十世親自簽發的特赦令才有的印記。
她展開詔書的聲音像碎冰相撞:“根據陛下第西十七號特別赦免令,該犯人在肅貪行動中提供大量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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