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更讓他想不通的是——這姑娘怎麼就認準了他呢?他們明明素不相識,她怎麼就敢撲到他的車前,又死心塌地地追著他的車跑?
難道他長得就這麼有親和力?讓她一見如故,覺得格外熟悉?
所以在她被全世界拋棄的絕望時刻,才會不顧一切地抓住他這根救命稻草,把他當成唯一的希望?
想到這裡,他忍不住挑挑眉,小小的厭惡了一下自己。
最近一定是加班太久,才會有了這麼多亂七八糟的想象力。
天知道,他承認自己長得還不錯,但也不至於讓人一見鍾情到這種地步——更何況還是個心智不全的小丫頭。
不行,得冷靜,這種事攤上誰不好,偏偏攤上他?他可不想就這麼被人給輕易黏上。
“行了,”他儘量讓自己的語氣聽起來公事公辦:“我送你去派出所,警察叔叔會幫你找到家人的。”
話音剛落,方臨珊撇撇小嘴兒,一屁股粘在了沙發上:“不要!我不要警察叔叔!我要跟著阿哲!”
陳明哲見狀,試圖說服她:“你要聽話,我一個大男人,不能一直帶著你。”
“不要!媽媽不要我了,你就得要我,打死我都不去派出所。”
聽了這句話,陳明哲乾脆也不跟她講道理了,直接伸手去拉她:“起來!”
“不要!”
“你這樣我會很為難。”
“你送我去派出所,我也會很為難,我媽都不要我了,把我送回去,她還會把我丟了。”
雖然,方臨珊在她的實際年齡段兒裡來說,是智力障礙,但是在七八歲的年齡段兒裡卻算是精明的。
“我真服了”天知道,他這輩子在法庭上無往不利,此刻卻對一個心智不全的小姑娘束手無策。
再生拉,怕傷著她。
講道理?完全是對牛彈琴。
報警?難道要讓警察來他辦公室強行把人帶走?
於是,看著粘在自己沙發上的這個女娃娃,男人生平第一次體會到了什麼叫做絕望。
他咬牙切齒地想,要是讓他找到那個遺棄女兒的媽,一定要告到她傾家蕩產。
“你先起來。”他試圖妥協。
“我不起來了,今天晚上要睡這兒,反正我坐你車走了這麼遠,現在也不認識回家的路了。”
“起來再說。”
“就不!”
話音一落,男人無奈的看著她。
再看著窗外漸漸暗下來的天色,認命地閉了閉眼。算了,今天就先這樣吧,他實在耗不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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