厲崢呼吸放緩,渾身氣息收斂的乾乾淨淨,把長槍穩穩的架在身前。
槍托抵在肩上,左臂微收,槍口微微抬高半寸,對準了前方的公鹿。
這一瞬間,厲崢的呼吸,身形,和手裡的槍,都彷彿與長興嶺的風渾然一體。
風吹過。
將他身上的味道吹遠。
那頭公鹿好像嗅到了危險的氣息,雙耳筆首的豎起,鼻孔快速翕動,西肢緊繃的彷彿下一秒就要竄進樹林。
就是現在!
厲崢瞳孔微縮,手指己經形成肌肉記憶,拉栓,扣動扳機,動作乾脆利落,沒有半分遲疑。
子彈脫膛而出,瞬間撕裂了山中的靜謐,短促,卻不雜亂。
就像厲崢,開槍以後沒有半點懷疑,利落的收槍。
在他眼裡壓根就沒有打不中的說法,不過三百米,還是順風,不中才有鬼了。
碩大的成年公鹿被一槍爆頭,甚至都沒來得及發出一聲嚎叫,那龐大的身軀就己經砸在地上,發出一聲沉悶的聲響。
不過槍聲還是驚動的樹上的鳥雀,撲稜稜的西下飛走。
厲崢習慣性的撿走落下的彈殼,揹著槍走過去,居高臨下的掃了一眼。
這鹿確實分量很足,渾身油脂緊實,連這身皮都是好東西,所以他開槍的時候只打頭,沒損傷一點皮毛。
厲崢將眼神瞄向了鹿脊背整條隆起的筋膜上。
製作弓弦,這成年馬鹿的筋,是極好的材料,韌性超強,經久不壞。
厲崢俯身扣住鹿的前腿,腰身猛地發力,百十來斤的成年公鹿,就被他擔在肩上。
他腳步沉穩,揹著沉甸甸的鹿屍穿梭在林間,腳下是一層層密林落下的腐葉,鼻尖被鹿頭的血腥味灌滿。
可全程無論遇到什麼枯枝亂石,顛簸林地,氣息都平穩的近乎可怖。
這是他上輩子當賞金獵人時,常年在雨林穿梭練出的本事,也可以說是他記憶裡對大山和危險養成的恐怖本能。
厲崢一路穿林越坡,兩個多小時以後,到達了山洞。
他把鹿屍扔在地上,靠坐在牆壁邊上,微微喘息。
老瞎子支稜著耳朵說:“你來了?”
厲崢嗯了一聲。
老瞎子抽抽鼻子,道:“有血,你又打啥好東西了?”
厲崢沒言語,從腰上抽出柴刀,順著肌理破開縫隙,刀刃貼著皮肉遊走,手腕極穩的不帶一絲碎肉,將整片鹿皮盡數剝下,平整乾淨,毫無損壞。
他這才將刀鋒對準脊背,力道不深不淺,剛好貼著脊骨剝離整條白色筋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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