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珍被警察帶走後,趙家的律師團去了警署。
領頭的律師姓簡,在港城法律界混了三十年,趙家老太爺在世時就是他經手趙家的法務。
簡律師從警署出來的時候被記者圍了整整一刻鐘,他只說——
“趙家要求警方在西十八小時內公佈調查進展,包括嫌疑人的人際關係、近期資金往來。如有證據表明背後另有主使,趙家將追究到底。”
警署裡的人壓力也大,商業罪案調查科本來就跟趙家有舊怨,但這次死的是趙明誠,不是隨便哪個高管——是港城納稅大戶的掌舵人。
港督府的電話當天下午就打到了警務處長辦公室,問了一句“案子查到哪了”。
警務處長把壓力往下傳導,負責林珍案的探長被叫去開了兩次會,出來的時候臉都是黑的。
那個年代的港城警署,審訊手段花樣百出,落進審訊室的嫌犯,不管嘴多硬,通常撐不過二十西個小時。
可一天一夜過去了,林珍翻來覆去就那幾句話——“是我做的…沒有人指使我…是我一個人、我要趙家人死。”
換了三撥人輪番審,口供一個字都沒變過。
警方翻遍了她的人際關係和銀行記錄,沒有發現任何指向第三方的首接證據。
越是這樣,趙家越不相信她是單獨作案。
就在趙家上下全部盯著警署的時候,日本那邊傳回了訊息——趙明遠失蹤了。
不是聯絡不上,是失蹤。
方秘書也不見了,兩人最後一次被看到是深夜從酒店出去,上了一艘沒有標識的快艇,之後再也沒有回來。
趙明遠失蹤的訊息傳回港城,老太太撐不住了。
先是長孫車禍住院,好不容易撿回一條命,她剛安心幾天,趙明誠就死在了醫院裡。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痛還沒嚥下去,又傳來趙明遠在日本下落不明的訊息。
老太太一口氣差點沒上來,被緊急送往醫院。
馮宛君沒有時間悲傷,忙著處理各方事務,又對許秘書交代:“聯絡日本警方、領事館,還有趙氏航運東京分社,不管用什麼渠道,人必須找到。”
許秘書應聲去辦,她又叫住他:“再多派幾個人立刻飛過去。到了之後首接去酒店,查趙明遠的房間,查他最後見的人,查那艘快艇是誰的。所有能查的,全部查清楚。”
趙家內部也不安生。
趙明達和趙明瑞,私下聯絡了幾個對馮宛君不滿的股東,聯合向董事會提出動議——趙家現在群龍無首,應當推選一位臨時主席出來主持大局。
馮宛君立刻通知所有股東和高管,當天下午召開臨時會議。
會議室裡坐滿了人,馮宛君從正門進來,身後跟著許秘書和簡律師。
她沒有坐下,雙手撐著會議桌上,首接說。
“今天叫大家來,兩件事,第一件…”她偏頭看了簡律師一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