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後我成了一隻小麻雀》第279章 證據鏈(1)

作者:一隻茶梨·16天前

蘇炎回到老屋,坐在柿子樹下,翻開了無屍案的後續資料。

它翻開法醫鑑定報告。

“被害人小云,女,二十一歲。死因為機械性窒息,頸部有明顯掐痕和勒痕,與兇手手指、衣物的痕跡吻合。死者面部、頭部、胸部、四肢有多處鈍器擊打傷,系拳頭、腳踢造成。其中,面部多處骨折,左眼眶骨裂,門牙脫落三顆。死者背部、肩部、手臂有擦傷和拖拽傷,系被拖行時與地面摩擦所致。”

蘇炎的手指停在這一行。門牙脫落三顆。她被人打掉了牙齒。她喊不出“救命”,因為她的嘴被打爛了。

【積分+8,法醫鑑定採集。當前積分3895點。】

它繼續往下翻。

“死者頸部、肩部有咬痕。法醫提取了咬痕處的唾液,進行DNA比對。咬痕形態顯示,兇手牙齒排列有顯著特徵——虎牙突出,下排第二顆牙齒位置不正。這些特徵成為鎖定兇手的重要證據之一。”

蘇炎把這段讀了兩遍。咬痕、虎牙、唾液、DNA。兇手在受害者身上留下了最私密的痕跡,也留下了最致命的證據。他以為自己喝醉了就沒事,他不知道,牙齒會記住他。

【積分+8,DNA證據採集。當前積分3903點。】

“死者體內提取到一些他人分泌物,DNA比對結果與咬痕處唾液一致,均屬於同一名男性。兇手的DNA在資料庫中無前科記錄,但後來透過排查鎖定。”

蘇炎翻開下一頁,是警方的排查過程。

“案發地點附近有多處監控,警方提取了周邊所有商鋪、路口的監控影片,連續追蹤了數個日夜,鎖定了一名形跡可疑的男子。監控畫面顯示,案發當晚十點三十分,一名男子在案發地點附近的小賣部買了一包煙和幾罐啤酒。十點四十三分,該男子出現在巷子口,與被殺女孩迎面相遇。十點四十五分,監控拍到該男子在巷口揮拳擊打被害人,然後將被害人拖入巷內。十一點二十分,該男子從巷內走出,衣服上明顯有血跡,步伐不穩,朝其住處方向走去。”

蘇炎想象著那個畫面。一個男人,從巷子裡走出來,衣服上有血。他喝了酒,走不穩,但他記得鎖定了目標。幾分鐘後,他的傷者正在巷內的黑暗裡,再也沒有醒來。

【積分+10,監控證據採集。當前積分3913點。】

“警方透過人臉比對和走訪調查,鎖定了犯罪嫌疑人身份——阿泉,男,二十七歲,鷺島市人,無固定職業,曾在酒吧做過保安,有打架鬥毆前科。案發時處於飲酒狀態,且前科記錄表明該人情緒極不穩定,易怒、好鬥。”

蘇炎把“易怒、好鬥”四個字畫了圈。不是第一次了。他之前就打人,只是這一次打死了人。之前沒人管,沒人教,沒人讓他付出代價。所以他以為,打人沒什麼大不了。

【積分+5,兇手背景採集。當前積分3918點。】

“阿泉到案後,拒不認罪。他聲稱‘喝醉了,什麼都不記得’。但當警方提出監控錄影、DNA比對、咬痕比對等證據時,他沉默了。”

“喝醉了”,永遠不會過時的藉口。喝醉了開車,喝醉了打人,喝醉了殺人。只要“喝醉了”,就可以不用負責。但監控不會喝醉,DNA不會喝醉,牙齒的咬痕不會喝醉。

【積分+5,兇手辯解採集。當前積分3923點。】

下午的時候,王局長又來了。他騎著腳踏車,保溫杯還掛在車把上。“蘇記者,資料看完了?”

“看完了。王局長,這個案子的兇手,判了嗎?”

“判了。死刑。”王局長坐下來,喝了一口水,“一審宣判的時候,他腿都軟了,站不穩。他以為還能像以前一樣,賠點錢,關幾天就出去了。他不知道,這次他殺人了。”

蘇炎沉默了一會兒。“王局長,您說他為什麼會因為被撞了一下就殺人?”

王局長想了想。“不是被撞了殺人。是被撞了,正好給了他一個發洩的藉口。他肚子裡本來就裝著怨氣,裝著暴躁,裝著‘老子不爽’——撞他一下,只是把那根弦崩斷了。”他站起來,拍了拍褲子,“人啊,得學會控制自己。積攢的那些壞情緒、壞脾氣,遲早會害人害己。”

【積分+6,王局長反思採集。當前積分3929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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