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炎花了一整天,把老陳寄來的材料全部看完。被害人的名字叫苗苗。
老陳的字跡在這些頁格外用力。“苗苗,女,1993年出生,陝西永壽縣人。2015年經人介紹認識張某,認識2個月左右就訂婚了,2015年4月登記結婚。當時她21歲,張某比她大幾歲。兩個人都沒怎麼念過書,苗苗小學學歷,張某初中學歷。兩家人催得緊,匆匆忙忙就把婚事辦了。”
蘇炎把這幾行字抄在筆記本上。21歲,小學學歷,相親2個月就訂婚。她根本來不及看清那個人。
【積分+8,案件背景採集。當前積分3701點。】
老陳的材料裡有一張苗苗生前發的社交動態截圖,時間顯示2015年5月24日,結婚才一個多月。她說“一步走錯,步步後悔”。蘇炎把這幾個字抄了下來。
苗苗在婚姻裡待了9年,從2015年到2024年。這9年裡,她不止一次想過離開。她發過“能過了過,過不成了各走各”。她報過警,驗過傷,去過醫院。她把自己被打的照片發給了親屬,一張一張的——腳、腿、膝蓋、胳膊,青一塊紫一塊。她去醫院看過病,診斷證明上寫著“焦慮性抑鬱恐懼”。
【積分+8,苗苗受害歷程採集。當前積分3709點。】
可是她沒有走。老陳的材料裡記錄了原因:因為兩個孩子。案發時老大8歲,老二7歲。她不想讓孩子沒有爸爸,不忍心讓孩子在一個破碎的家庭長大。
蘇炎想起村裡趙嬸罵大毛的樣子。罵歸罵,但趙嬸從沒想過不要孩子。苗苗也是一樣。她把兩個孩子當成自己留在那個家的全部理由。她以為忍耐可以換來平安,以為孩子大了就好了,以為他打完會改,以為保證書能保證什麼。張某寫下保證書後,依然動手。他打完之後道歉,她選擇了原諒,然後繼續被打,迴圈往復。
【積分+6,苗苗心理採集。當前積分3715點。】
蘇炎翻開下一頁。2024年8月20日晚,苗苗再次被張某毆打。她給親屬發了照片——腳上、腿上、膝蓋上、胳膊上全是傷痕。她說,是張某打的。當日傍晚7時,她報了警。那是她為數不多的一次報警。
兩個月後,2024年11月6日,苗苗向永壽縣人民法院起訴離婚。她提交了家暴報警記錄、醫院診斷證明、張某的保證書。她想證明感情已經破裂了,一分鐘也過不下去了。
2024年12月11日,法院作出判決,駁回苗苗與張某的離婚訴訟請求。理由是“感情尚未破裂”。
【積分+10,司法過程採集。當前積分3725點。】
蘇炎盯著“感情尚未破裂”這六個字。
12月11日的判決。13天后,12月24日。判決裡說感情尚未破裂,但13天后她被人打暈,從土崖上扔了下去。再也沒有機會修復那所謂的破裂。
老陳的材料裡記錄了那個清晨。2024年12月24日8時許,張某駕車從永壽縣前往苗苗在西安周邊的租住地。苗苗不肯回去,張某便動了手。他扇她的臉,拳擊她的頭,她倒地後用腳踩踏她的頭,抓住她的頭髮往路邊的水泥石墩上撞。她被打到失去意識,癱在地上。
蘇炎的手在發抖。
張某沒把她送醫院。他把她抱上車,開始在西安到永壽縣的路上兜圈子。他聯絡自己的大姐要酒精紗布,想自己處理傷口。大姐勸他送醫院。車開到醫院,醫生說傷情太重、瞳孔已經擴散了、必須轉院。張某把苗苗帶走了。
他帶著她跑了多家醫院,始終沒有下車,一路開回永壽縣,最後把她扔進了麻院溝。
【積分+10,案發經過採集。當前積分3735點。】
窗外,珍珍還在踢毽子。毽子的銅錢底座在陽光下閃了一下。蘇炎想起村長媳婦的那句話——“找他本身就好的人。”
找本身就很好的人,不是對你好的人。因為對你好可以裝。本身就很好的人,他生氣的時候不會動手,吵架的時候不會動刀子,想離婚的時候不會把你打死扔下土崖。這些東西,不是“對你好”能裝出來的。裝不出來。因為那是骨子裡的東西。那是他從小到大的教養,是他看待這個世界的底色,是他對“人”的基本尊重。沒有就是沒有。
蘇炎在筆記本上寫下那行字。“沒有就是沒有。裝不了一輩子。”
窗外的陽光白晃晃的。蘇炎靠著椅背閉上眼睛。那個叫苗苗的女人,她這輩子做的最錯的一件事,不是嫁給那個人,是太早相信了那句“對你好”。她以為“對你好”會一直好下去,她不知道“對你好”是最不值錢的,因為今天好,明天就可以不好。今天愛你,明天就可以打死你。法律說你感情尚未破裂,可你已經死了。你的感情,確實沒辦法再破裂了。
蘇炎在筆記本上寫下那行字。“你的感情,確實沒辦法再破裂了。因為人已經沒了。”
【積分+6,案件反思。當前積分3741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