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獵:帶甲百萬,你說是普通縣令?》第四章 賣貨(1)

作者:晨浩·2個月前

第四章 賣貨

次日清晨,李牧睡眼惺忪地從床上爬起來時,發現李采薇早已將昨晚燉煮的羊湯熱了一遍,還從外面背了一捆新撿來的柴火回來。

這丫頭……確實賢惠。

李牧心中感慨,匆匆洗了把臉,便就著雜糧餅子喝了一大碗熱騰騰的羊湯。

熱湯下肚,睡意瞬間消散。

吃飽喝足後,他將野羊和羊皮捆好扛在肩上,又將那柄柴刀插在腰間,這才開口道:“我走了,若是中午回不來,你便自己煮點東西吃。”

雙溪村距縣城足有七八里路,道路崎嶇難行,單憑一雙腿至少要走兩三個時辰。

況且這年頭世道艱難,保不齊半路還會遇上劫道的強匪,帶上刀也好防身!

“好。”屋內傳來李采薇的回應聲,片刻後,她又補充了一句:“李牧,你……路上小心些。”

……

雙溪村隸屬平原縣。

李牧對縣城還算熟悉,原主若是賭錢贏了,便會召集一幫狐朋狗友來縣城的酒肆、窯子裡廝混。

進了城,周圍的建築明顯高大富麗了許多。

秋老虎厲害得很,太陽炙烤著大地,將這座小城烘得如同蒸籠一般。

街邊的小販有氣無力地吆喝著,閒漢們聚在牆根下、茶館裡乘涼,時不時有挎著腰刀的捕快大搖大擺地從街頭走過。

李牧瞥了一眼那些差官,隨即避開他們,轉身鑽進了一條小巷。

進了縣城,規矩便多了起來。

但凡商戶,無論生意大小、販賣何物,皆需繳納高額稅金。此外,若在街上兜售,還需支付管理費、清潔費等七八種雜費。

一件商品若利潤十文,刨除這些苛捐雜稅,落到商家手中的,恐怕只剩五文甚至更少。

大齊百姓掙的錢,半數歸了官家。

能拿剩下的一半,還得看老爺們的臉色!

像李牧這樣的普通百姓,根本無力支付這些稅款,只能投機取巧。

李牧七拐八繞,很快來到一間酒樓對面,耐心等待起來。

此時尚未到晌午,酒樓內還未上座,門口出入的多是些廚子、雜工。

不久後,一名身著錦袍的男子走了出來,身後跟著兩名跟班。

李牧立刻認出了對方——水仙樓的二掌櫃,陳鶴松!

“哎呦,陳爺,可算把您等到了!”

李牧立刻迎了上去,滿臉堆笑:“多日不見,您近來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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