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獵:帶甲百萬,你說是普通縣令?》第三十六章 搶迴文書(1)

作者:晨浩·2個月前

第三十六章 搶回文書

面對他聲色俱厲的威脅,李牧臉上的笑容反而更加濃郁了。

“兩位大人誤會了。”

他緩緩從腰間抽出柴刀,平靜的說道:“我這次來,只是想把我妹子和那份文書帶回去罷了。”

從一開始,李牧便陷入了一種思維誤區。

想要解救李采薇,其實並不用費勁巴力的去找麻姑、去奪回那封真的文書。

他只需要把那封偽造的文書搶過來銷燬即可!

稅官不是捕快,他們手中的權力沒有那麼大,沒有證據,他們即便把李采薇帶回到縣衙也無法定罪。

最多……

便是再繳納一次皇糧罷了!

“你想要毀滅證據?”劉衝眉心狂跳,他沒想到李牧的膽子居然這麼大,竟敢對官差下手。

要知道對於絕大多數平民而言,只要是穿著官衣的,便是招惹不起的官老爺!

在官爺面前,百姓們就連說話的聲音都不敢太大,更何況是出手襲擊?

“文書真假,大人心知肚明。”李牧向前逼近一步,“皇糧我可以再繳一次,這虧我認下了!”

“但人,今日必須帶走。”

聞言,劉沖和陳金豐對視一眼,皆從對方眼神中看到了不安。

正如李牧所言,這封假文書便是定兄妹二人罪名的唯一證據,他們是稅官,雖然油水能夠撈到不少,但論起話語權可是要比捕快們差了許多。

嚴格意義上來說,他們甚至都沒有抓人的資格。

但大多數百姓並不理解衙門中不同差官的分工和權力,被這身官衣一嚇便不敢多說什麼,乖乖的俯首配合。

若是能夠將李采薇和這封假文書帶回去,班房的捕快們自然不會多說什麼,縣令老爺也就睜隻眼閉隻眼將此事糊弄過去。

可若是假文書沒了,單憑著他們兩人空口白話想要給兄妹兩人栽贓,那可就費勁了。

“意圖襲擊朝廷官差,罪大惡極,格殺勿論!”

烈日當空,塵土飛揚的鄉道上,陳金豐率先發難。

他手中官刀劃出一道寒光,直取李牧咽喉:“找死!”

李牧身形一矮,柴刀自下而上斜撩,“鐺”的一聲脆響,竟將官刀生生震開。

陳金豐虎口發麻,踉蹌後退兩步,滿臉駭然。

他並非整日和暴民盜匪打交道的捕快,平日裡也並未練武,再加上整日出入於煙花酒肆之所,早就被掏空了身子。

這一刀下去非但沒能傷到李牧,反而震的官刀差點都握不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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