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妾為妻》第二百四十二章 嫻蘭出嫁(2)

作者:南喬南·2個月前

林母一番話,說的陳行舟慚愧不已,低頭久久不言。

最後還是朝朝自己說服了陳行舟:

“我這一生,顛沛流離,零落成泥,自覺無用又恥辱,羞於在世為人。倒是進了女醫所做事,自覺頭一回有了些用處,能躺起頭來昂首做人。若跟你雲遊天下或迴歸故里,恐怕又成了你身後的影子,甚至令你蒙羞,為族老不容,我實在不願意。”

“若你願意留在雲錦書院,教書育人,那便請媒人來,與我義母下聘,你我成親,一個教書育人,一個行醫助人,日後安穩度日便是。若你執意離開京城,迴歸故里,那你我便一拍兩散,各自安好吧!”

陳行舟思慮了三日,終究還是放不下她,請了媒人上門。

有情人終成眷屬,雲錦書院和錦川那幫孩子,也得了一名賢士為事,林錦玉陶陶然樂之極也。

至於那位孟侍郎,當年巴結王首輔才入京為官,名下也屯田上萬畝,原本罪不可恕。

只是他為人機敏,最擅見風使舵,御史彈劾王家屯田當日,便主動舉告,且將名下田畝悉數獻出。

林錦玉與母親川兒雖不願認外祖父這門親,可畢竟林母出自孟家,蕭雲庭打老鼠不想傷了玉瓶兒,便將孟家與周全一般處置。

只讓孟侍郎交了家產不當所得,免了官職,帶著妻兒回鄉,終身不得入京。

錢氏一世汲汲營營,最終淪落為鄉下田舍婦人,返鄉路上便一病不起,纏綿病榻半年後一命嗚呼,便不累述了。

倒是林錦玉親舅舅,外放多年,始終潔身自好,不與王黨苟且,是以十幾年還是個小小通判。

蕭雲庭大筆一揮,令他回京述職,擢升為工部郎中,如今尚在路上。

周全首告有功,這些年也不曾與王黨同流合汙,沒有屯田欺壓百姓之事,如是僅免了官職,不曾抄沒家產,也不必返鄉。

念及江嵐月與姑姑母女才團聚不到一年,周元起沒有外放出京,留在刑部行走。

那位娶了陳潤澤義妹羅巧孃的王進士,也借勢謀了個縣令官。

離京之日,陳潤澤陪著老母親將他們夫妻送出京城外,陳母拉著巧孃的手叮囑:

“去了外鄉,可要好生照顧自己,早些生了孩子,託人往京城送個信,為娘也好放心。”

羅巧娘存心謀算,多年經營,侍奉陳母,可謂煞費苦心。

雖不能如願嫁給陳家哥哥,好歹當了個七品縣令官太太,也算如願以償。

如今再不存奢望,含淚拜別陳母與陳家哥哥,隨夫君奔赴南疆上任不提。

八月,曾家嫁女,陳家娶媳。

嫻蘭有母親留下的嫁妝,林錦玉又將當初老夫人分給她的那筆銀子送了回來,給她做私房銀子。

朱夫人感激林錦玉,又存了巴結蕭雲庭之心,奈何國公府啥都不缺,送禮也送不進去。

她出身商賈之家,最擅鑽營,討好不了林錦玉,轉而討好嫻蘭。

從伯府公賬上,撥了一筆銀子,在內城買了一棟三進的院子,給嫻蘭作陪嫁。

另外還添了二十抬嫁妝,珍玩擺設,綾羅綢緞,香料藥材,滿滿當當,箱籠紮實得都塞不進去手。

陳母本來不願搬去內城住,奈何陳潤澤如今五品官,每日須上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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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是就給補都祿俸子兒後日?何如又子宅嫁陪婦媳住,子兒疼心疼心當就您,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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