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初的纏足,據說來自一位舞藝特別出色的寵妃,想要模仿她走路時,隨風擺柳的姿態。但最早,只是把腳纏的纖首,長,扁。”
她在大腳趾和末腳趾比劃了一下,形容狀態。
徐妙雲點頭。
“但是人的腳,天生就是長的,樹大根深,腳大路穩,再怎麼纏也有限,於是就有人發明了更變態的纏法,把所有的腳指,全部折斷,蜷縮排腳掌裡去,用布條長長的裹起來,然後塞進特製的鞋子裡,再美其名曰,這是三寸金蓮....”
徐妙雲聽著都顫了一下,“那還能走路麼?”
聽著都滲人,她盯著自己的腳趾,光是想象都覺得很疼。
沈微反問,“那根本不叫走路,叫挪動!只能走那麼一小段路,還要人攙扶,你說,那是走路麼?”
那是虐待!
“這些人瘋了不成?”
“就是瘋了,纏足起初在貴族盛行,民間不流行,都說裹的越好,嫁的越好,於是又逐漸流傳到民間,甚至,還不讓窮人丐戶的女兒纏,成了一種稀有的流行。那些欣賞纏足的人,敢去解開三尺裹腳布,親自看看被他們讚揚的腳骨麼?”
“怎麼不把自己的腳骨頭扳折了?”
“江南的富戶,還流行建一種巨大的繡床。說是他家的女兒,從生到死,每日的活動,都能在繡床上滿足。也對,腳都折了,能走多遠?”
沈微帶著不平和不甘,冷冷的說。
最後她道,“徐姐姐想象一下,哪日城破,這些女眷的下場,會怎麼樣?”
跑又跑不掉,反抗又反抗不了,只能任人魚肉。
只需要稍微一想,徐妙雲都能明白,那些女眷的下場。城破之後,本來就會被攻城計程車兵當成獎勵,隨意踐踏。以前至少還有點能力,拼個魚死網破,現在呢?連奮力一搏的機會都沒了!
她惶恐的握住沈微的手,“你呢,你怎麼辦?”
“我好著呢,誰敢為難我?”沈微反手握住她的手。
徐妙雲一想也對,作為長公主,掌上明珠,誰也不敢讓她吃這種苦頭。
她這才安心下來。
“一件事一旦成了流行,就算朝廷下政令,也很難扭轉過來。其實朝廷也試圖阻止過,不過沒效果。”
“但是我們,也可以利用這種流行,和貴族女眷的力量。”
沈微輕聲道,“眼下各家的女眷,還是平民出身的多,也不會喜歡這種流行風尚,只要我們想辦法,讓她們感受到不纏足的好處,以及規定聘選宮女,各種工廠的招聘,都不要纏足的女子,就行了。”
政令發的再多,都是空無一物的東西,但進了工廠後拿的工錢,可是實實在在的東西,只要拿的出好處,民間自然風行。
過些年工廠越多,從事耕織的女子越多,就能逐漸扭轉這種風氣。
徐妙雲聽了,覺得甚有道理,便打算記下,以後慢慢做。
先從她的王府,以及燕地開始。
她盯著自己的腳,長長的,姿態舒展,發出跟沈微一樣的感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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