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登月,月背有神》第356章 替人填名字的規矩(1)

作者:愛吃kk的晴晴·13天前

「替你填名字」這件事,人間沒有立刻處理。

因為許望舒先立了一個更小的規矩。

她在七城頻道上發了一句話。

【從現在起,任何人不得在未經本人當眾同意的場合,替他人填寫任何名稱。編號。身份或立場。】

這句話下面,她加了一個例子。

不是陸沉弓的例子。

是林小滿的例子。

因為小滿的資料夾裡,一直有兩條不是她寫的記錄。

許望舒把這條規矩叫「小滿條款」。

條款發出去,最先回的不是海城。

是天衡殘餘。

天衡殘餘只回了一句:那過去填的呢?

許望舒等的就是這一句。

她回了三行。

【一。過去的填寫不作廢,但標註「非本人填寫」。】

【二。本人有權要求撤回,撤回不受時效限制。】

【三。撤回不追責,只留記錄。】

第三行是關鍵。

不追責。

陸沉弓看到這一行,抬頭問:「為什麼不追責?」

「因為追責會讓人把記錄藏起來。」許望舒說,「我們要的是名冊乾淨,不是把人抓齊。」

「那當年填我名字的人,就這麼算了?」

「不算。」許望舒說,「他會被記下來。記下來就是被看見了。」

陸沉弓聽懂了一點。

「被看見,比被抓住更難受。」

「對。」許望舒說,「抓人只有一種治法。被看見,是他走到哪都帶著這件事。」

條款生效的第一天,就有人來撤回。

不是陸沉弓。

。臨昭聞是

。子牌」析解予不「批那的下簽前年十己自他是的回撤,請申回撤份一了提他

。很得寫請申

】。項64 共記登」析解予不「批710 第檔歸舊:回撤請申【

】。憶記無均容項64 中其對人本。知整完備不時署簽人本:因原回撤【

】。」署簽知人本非「註標部全記登批此將:求要人本【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