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案萬人迷,我的噩夢是兇案現場》第177章 曾經(2)

作者:九分在意·26天前

易梓梨聽到這裡忍不住開口,“……這,我有點分不清是能力有限還是線索有限了。”

千湫把這張照片單獨拍下來,“不是偵查人員的問題,這份報告的主辦人本身就有問題。”

法醫報告很少只有三頁紙,第一頁是死者基本情況,萬氏夫婦年齡都在三十出頭,既往病史那一欄寫著“先天性心臟結構異常”,幾個字被紅筆圈過,旁邊畫了個問號。

“正常兩條人命的命案,法醫卷宗厚度絕對不可能只有三頁。完整原始屍檢記錄很有可能己經被抽走銷燬掉了。”

第二頁是屍檢記錄,死因均為急性心肌梗死,死亡時間在起火前約一小時內

“兩人一起心機梗死?”

“別急,這還有更離譜的記錄。”千湫眼睛盯著第三頁報告的的備註欄,這裡只有一行手寫補充說明,“這上說二人身上無外傷,無掙扎痕跡,初步排除他殺可能。”

“這怎麼可能?!”

“是啊,這怎麼可能呢。”

法醫簽名的位置蓋了一個模糊的印章,印章上的名字她反覆看了好幾遍,不是繁城法醫系統裡還在職的熟面孔。

千湫看到物證清單,她把清單逐頁拍下來,然後翻到勘查記錄的最後一頁。

頁面底部有一行手寫的備註,字跡和法醫報告上那個模糊的簽名一樣:“己按程式完成現場勘查,建議結案。”

“比較早的時候特組人員有限,確實可能會出現一人多崗的情況。”千湫把卷宗合上,塞回檔案袋裡,放回鐵櫃最底層,在上面壓了幾份無關緊要的舊案卷宗。

回到辦公室的時候年皓正趴在桌上補報告,陳旭在旁邊翻手機,沈疏月不在。

千湫坐到自己的工位上開啟電腦,接收到了易梓梨查到的萬氏企業的工商註冊資訊,發現公司在火災後被清算,資產歸入遺產管理人賬戶,之後被一家名為“衡晟資產管理”的公司收購。

收購價格遠低於當時的市場估值,但遺產管理人給出的評估報告上寫著“因創始人突然離世,公司經營陷入混亂,資產大幅縮水”。

那麼她呢?

雖然火災發生時原主僅僅4歲,但這不代表她的繼承權利會憑空消失。這個案子裡關於她的資料隻字未提,是無視還是保護?

除非兇手刻意隱瞞了還有一名倖存幼女的事實,對外宣稱萬氏夫婦二人集體遇難,沒有任何存活的繼承人。

有人把她的存在抹去了。

在官方的記錄裡,她這個繼承人根本“不存在”。戶籍庫是獨立系統,必須有人主動向法院或公安提交線索,說死者還有一個親生女兒。

沒有任何人向法院提交原主的戶籍資訊,沒有人申報還有第一順位的繼承人。

兇手是下了大功夫的。

她記下衡晟資產管理的名字,易梓梨繼續查這家公司的背景。

股東資訊一層套一層,最終指向幾家在海外註冊的離岸公司,表面上看不出任何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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