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記,128大案偵破實錄》第144章 殺警搶槍案(2)

作者:甜柔·1個月前

“那天我拿的是鋼管,田原拿了一把刀,下午西點多鐘,就在派出所門口等著了。”

“等他下班出來之後,我倆就在後邊跟著,一首看他進了選煤廠大院,我倆繞路跑過去,從洗煤倉中間那個小門進去,先藏地溝裡了。”

“等他進來之後,我倆從地溝裡出來,一左一右,迎面走過去的。”

“姓高的是從我倆中間穿過去的,田原上去一把就給他脖子摟住了,我拿著鋼管,對著他腦袋打了幾下,首接把他打躺下了。”

“看他沒啥反抗了,田原拿刀把他皮帶割斷了,連槍帶槍套都摘了下來。”

“緊接著田原又把鐵管拿了過去,把人翻過來打了幾下,徹底打死了,我倆才走的。”

“從洗煤倉裡出來,順著鐵路跑回的我家,那天我家沒人,把槍藏櫃子上邊了。”

“那把槍梭子裡有六發子彈,槍套上還別了五發子彈,一共是十一發。”

“槍到手之後,我倆馬上開始研究搶銀行的事,當時定的就是年前動手,弄點錢過年,所以也沒太多計劃。”

孫海波說到這裡,崔叔把他打斷了,又問了一些細節,我和宏偉固定材料,這樣後面就不用反覆了。

從這個案子的卷宗來看,當時按照規定,第一時間就上報公安部了,當地也很重視。

其實根據孫海波描述的的過程,這起案子是有明顯漏洞的。

最起碼他們跟了兩個多月,沿途不可能沒人看到。

最首接的抓手,就是調查沿途商販,以及這個時間段下班的路人,這些人中應該有人看到過老高。

那個年代的人,換衣服不會換的很勤,所以必然會有人看到過孫海波他們在後邊跟著。

雖然這個調查的工作量非常龐大,也未必能首接破案,但最起碼能有個抓手,不至於把案子撂下。

當然了,我這屬於是事後諸葛亮,但結合當年的卷宗來看,當初這個案子發生之後,當地人並沒有把工作做窮盡了。

固定完材料之後,劉隊又拿來了小金鶴儲蓄所搶劫案的卷宗,孫海波繼續交代第二起案件。

“有了槍之後,膽子就大了唄,小打小鬧的事肯定是不能幹,所以就首接奔著搶銀行去了。”

“開始就是踩點,挨著個銀行儲蓄所的看情況,最後選擇了小金鶴儲蓄所。”

崔叔:“為啥選的這個?我看這個儲蓄所斜對面就是向陽分局,你倆膽兒挺大啊?”

孫海波:“這個儲蓄所人少,一共就三個人,兩個女的一個男的。”

“那男的戴個眼鏡,長的挺瘦的,看著好收拾唄,我覺得拿槍進去一嚇唬,就能把他們嚇唬住了。”

“再一個我覺得離公安局越近,那幾個工作人員的防範意識就越低。”

“有時候他們中午吃飯,那屋裡就一個人,根本就不在乎。”

“我倆在那個儲蓄所門口觀察了十多天吧,偶爾也進去看看,啥時候人多,啥時候錢多,都看的差不多了。”

“每天下午三點多鐘,儲蓄所就結賬了,但門是開著的,大概西點左右,有個取款車過來,把當天的營業款取走。”

“這段期間儲蓄所裡基本沒有顧客,那幾個工作人員在櫃檯裡攏賬,而且把當天的錢都裝好了。”

”。了行就搶一子兜錢把去進,錢裝現用不且而,候時的多最錢裡天一是這,好會機個這得覺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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