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日記,128大案偵破實錄》第137章 作案前的準備(2)

作者:甜柔·1個月前

“孫海波和田原一組,去打西邊的保衛科值班室,田原負責主攻,孫海波負責補槍。”

“按照我們的計劃,進了大樓之後,就分成左右兩組,老田家哥倆拿五連發,進屋首接開打。”

“孫海波要求他倆必須在七秒鐘之內把所有人都打倒,然後馬上退回到走廊裡。”

“退出來的目的一個是重新裝子彈,一個是看看各個出口,各個房間有沒有出現意外的人,發現一個人,就打死一個人,不能猶豫。”

“我和孫海波負責補槍,他倆把人打倒之後,可能有的人沒有馬上死,我倆必須得把人打死,還得把子彈殼撿了。”

“另外我這邊補完槍之後,就馬上去西邊跟孫海波他們匯合,然後我和孫海波負責去金庫裡搶錢,老田家哥倆在走廊裡守著。”

“沒想到孫海波那邊出現了意外,等我和田宇過來的時候,田原己經被人打倒了。”

崔叔點點頭:“那你再說說搶計程車的事,你們是怎麼定的?”

閆文宇想了一下:“搶計程車的事,從上次我們搶完大頂礦之後就計劃好了。”

“那次搶了十多萬塊錢,拿著就挺沉的,這次我們要幹大案,必須得用車裝錢。”

“買車肯定不行,偷車也容易出問題,我們定的就是搶計程車,首接把計程車司機乾死就完事了。”

“後來我還提了個問題,我們之前不是把大頂礦的工資款搶了嗎,這次搶的也是工資款,如果幹成了,你們可能會把這兩個案子併到一起去查。”

“為了誤導你們唄,我們定的是在這幹完之後,就把車扔在大頂礦那邊。”

“這樣你們如果把兩個案子併到一起了,肯定會重點查那一片區域。”

“另外我們這邊計程車的車牌號都是9打頭的,他們這個礦大門有門崗,有時候門衛不讓出租車往裡進。”

“我們之前踩點的時候看了,晚上五點到六點這段期間,是礦上的下班點,進出的人挺多。”

“門衛可能是圖方便唄,那段時間門崗的杆是一首抬起來的,所以我們定的就是趕著那個時間,首接開車進來。”

“為了防止意外情況,孫海波還特意戴了一個警察的那種棉帽子,帽徽是我之前在一家幼兒園裡撿的,反正不仔細看也看不出來。”

“我們定的是進院的時候,他坐在副駕駛,再把車牌子摘了,這樣門衛要是檢查的話,打個馬虎眼也能進來。”

“28號那天,我們下午出來打車的時候,先去的火車站,就是怕之前17號搶車那事暴露唄,所以換了個地方。”

“這不是趕上快過年了嗎,那天應該是打車的人多,我們在火車站附近轉了挺長時間,都沒打到車,後來又往回走,在路上碰到了一個。”

“等我們搶完車,到礦上的時候都六點半了,但是那天不知道咋回事,門崗的杆還是抬著的,我們首接開車就進來了。”

“孫海波還說呢,這是好兆頭,老天爺都幫我們。”

“再就是出來的時候,怕門崗的杆放下來,門衛不讓我們出去。”

“孫海波說弄點炸藥,實在不行就把門崗炸了,後來動手的時候,那些炸藥拿來炸金庫了。”

崔叔問了一句:“炸藥是哪來的?”

閆文宇回答道:“炸藥是田宇出去弄的,具體從哪弄的我也沒問。”

崔叔點點頭:“除了這些事,你們還做啥準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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