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可軒怎麼死的?」韓凌問。
既然殯葬證是假的,那麼死亡證明自然也是假的,以此判斷曹可軒恐怕並非死在醫院,否則完全沒必要這麼麻煩。
孫金寶:「大上個週末他回家,晚上釣魚的時候淹死了。」
「什麼?!」韓凌目光微凝,手臂碰了碰童峰,後者會意,立即起身離開。
非正常死亡,必須馬上通知刑偵大隊,不能耽擱。
孫金寶猜到童峰出去幹嗎了,但無法阻止,只能不停的嘆氣,神色頗為後悔。
違規火化被發現,他這個館長基本做到頭了。
「孫館長。」韓凌聲音泛冷,「意外屬於非正常死亡,必須由公安機關調查後排除他殺,出具《居民死亡證明》後才能火化,這件事你不清楚?」
孫金寶無奈:「清楚,我當然清楚—算了不說了,這件事是我的錯,該怎麼處理我認。」
韓凌:「不,你得說清楚,曹家為什麼要直接火化不報警,曹可軒的死有問題嗎?」
「有問題?」孫金寶愣了愣,「不能吧?我就是鄰村的,曹可軒我認識,小時候就喜歡釣魚,意外淹死了不奇怪,這麼多年各村都有淹死的孩子,甚至還有掉進糞坑裡淹死的。」
韓凌不關心那些:「曹家怎麼說的?」
見韓凌追根究底,孫金寶沉默了一會,將曹家以及魏家莊村的情況說了說。
在某些偏遠的村子,確實存在意外死亡不報警的情況。
韓凌認真聽著,腦海中大概總結了幾點原因。
首先,法律意識的淡薄,村民們根本不瞭解法律程式,認為意外死亡就是自家的事,沒必要通知警察來勘驗現場。認定死因並開具證明。
第二,宗族習俗的干預,魏家莊村的宗族觀念很強,有人意外死了,族內長輩或有威望的人出面,按照傳統習俗來處理後事,認為家醜不可外揚,入土為安,避諱官方介入。
這一點,很可能會讓一些過失傷人。殺人的案子內部消化,跳過法律,賠償後不了了之。
第三,隨著時代的發展,國家開始推進火化,喪事流程越來越嚴格,家屬擔心報警後調查過程複雜,耗時耗力,同時也擔心解剖驗屍,希望能讓家人儘快安息。
第四,村民對公安機關有畏懼心理,認為報警會帶來很多無端麻煩,甚至還考慮到調查過程中是否產生費用。
等等。
多個原因加起來,便有了意外死亡不報警的情況出現。
韓凌覺得有些道理,站在村民的角度多少可以理解一二,法律覆蓋不到全國。
但是,為何要撒謊呢?明明是淹死的,卻對外說是病死的。
詢問孫金寶,對方解釋:「這兩年村裡懂法的年輕人多了,宗族那邊也是怕報警,所以就說病死的,省得以後出亂子。」
韓凌:「銷戶的問題怎麼解決,直接就不銷戶了?」
死亡證明的作用不僅僅是火化,還需要拿著它去派出所銷戶,火化可以違規,派出所那邊不可能糊弄過去。
孫金寶:「對,不銷戶,沒啥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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