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此案沒有想像中那麼複雜,清查羅雲松的人際關係就能有很大收穫。
羅雲松和馬霄聯絡頻繁,於喬蕊和馬霄也聯絡頻繁,通話記錄一出來,立刻就能將馬霄列為嫌疑人之現在摩托車對上了,血跡也存在,基本可以肯定羅雲松的死和馬霄有關。
極大機率,就是馬霄乾的。
作案動機可以說是情殺,也可以說因於喬蕊對羅雲松產生憤怒,喝完酒後情緒上頭,拎著錘子就上了,給於喬蕊報仇。
你錄不雅影片,你打於喬蕊,那我就殺了你。
既出了氣,又解決了絆腳石,之後順理成章和於喬蕊走到一起。
現在還有兩點需要搞清楚。
第一,摩托車內的血跡是不是羅雲松的。
第二,兇器在哪。
「我聽不懂韓警官在說什麼。」馬霄的表情反應已經能說明問題,但他並不打算坦白。
韓凌不著急。
證據有了,雖不算鐵證,但足以將馬霄送進看守所,而後有的是時間補充偵查。
像馬霄這種滾刀肉,沒有鐵證是不會鬆口的。
「昨晚喝了不少吧?」韓凌開口,「聽你朋友說喝了很多,拿著摩托車鑰匙就走了,要是碰到交警,也許羅雲松不會死?」
馬霄冷冷道:「我沒殺羅雲松,你憑什麼說我殺了他?
就因為我借走了摩托車?就因為摩托車有血跡?
這些,能證明是我殺了羅雲松嗎?!」
自剛見面的時候,韓凌便知道馬霄是個滾刀肉,不見到棺材是不會落淚的。
僅憑騎過摩托車以及摩托車的血跡,確實不能直接證明馬霄殺人,他可以有無數種說辭。
證據鏈,無法閉合。
缺口,就在於兇器。
現在需要尋找兇器,並期望在兇器上檢測到指向性線索,比如指紋或者DNA。
若作案時戴著手套,那就要嘗試尋找其他關聯。
兇器的下落從馬霄嘴裡問出來是最簡單的,但除非他瘋了,否則不可能交代。
「確定不說是嗎?」韓凌看著他。
馬霄還是那句話:「我沒殺人我說什麼?!你有證據嗎?」
韓凌:「行,你等著。」
現在還不到必須依靠審訊推進案情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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