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天才刑警》第285章 承認竊取毒素(2)

作者:勤奮的關關·3個月前

李主任:「能實現,可滲透皮膚,但會留下炎症。」

法醫屍檢報告對上了。

白羽的手上有輕微炎症。

「劑量呢?」韓凌繼續問,「比如投毒護手霜,使用者塗抹後過了幾個小時才死,劑量怎麼控制?」李主任不愧是研究所所長,知識信手拈來:「需要嚴格把控,箭毒蛙毒素脂溶性強,皮膚吸收快效率高我覺得……六十微克差不多,這樣的話使用者吸收的量剛好能觸發惡性心律失常。

如果放的太多,就算沒有劇烈運動的誘因,也會引發猝死。」

韓凌:「一般人很難把控吧?就算去網上搜也無法實現,需要有專業的人指導。」

李主任臉色又變了:「韓隊長,我能接受葛蘭洩露了毒素,但絕不相信她會殺人。

你能不能別一點點的說,到底在查什麼案子?」

韓凌:「等有結果了你會知道的。

感謝李主任配合,童峰,帶他去找技術中隊,儘快確定毒素來源。」

童峰將李主任帶走。

調查工作持續了一整天的時間,範圍涵蓋整個實驗室以及研究所的每個人。

最終,重案中隊偵查員經過排除法以及監控內容,再加上研究所人員的協助,基本鎖定葛蘭竊取毒素的方式。

她鑽了裝置和監控的空子。

葛蘭在合規使用毒素的實驗過程中,利用實驗器具的殘留竊取微量毒素。

具體來說,在使用微量注射器時,故意殘留少量毒素在針管內壁,實驗後將注射器帶回,透過反覆沖洗和濃縮獲得極少量的毒素。

而後,利用監控盲區快速轉移,混入個人物品帶走。

由於單次竊取量極少極少,帳上的數量誤差會歸為正常實驗損耗,難以察覺。

多次竊取,便可累積到可觀劑量。

這倒是和任藝盜取氰化鉀的方式異曲同工。(犯罪預備自首的案子)

盜取違禁品本就風險極大,每次少量是最安全的,沒有第二個辦法。

多虧了研究所幫忙,否則短時間內還真不好查到,術業有專攻。

「到底偷沒偷?」研究所內,韓凌最後一次問葛蘭。

葛蘭哭過,眼圈紅紅的:「偷……偷了。」

韓凌:「幹什麼用?」

葛蘭不說話。

見狀,韓凌揮手讓人將其帶走,而後拿出手機給局裡打電話彙報。

毒素外洩查實,需要第一時間讓趙興邦知道,對方應該會報給檢察院。

。了事的們他是就那,介主要否是院察檢於至

。式程督監,蘭葛查審局分來人的)督監查偵(監偵派會還,況的所究研查調去人的)權侵職反(局反派會該應院察檢,下況常正

。聲一了問凌韓,前之開離」?了況麼什雲溫,哥舟「

。問訊以可時隨,了局分回帶經已「:道說舟方

」?趟一走住的雲溫去隊中技帶我不要,了簽經已都令查搜

」。的累都天一這,活幹子肚著別,吧了吃飯把先,樣這就那,行「:凌韓

」。道知我,好「:舟方

猜你喜歡

同題材或同分類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