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條線擺到袁承志桌上:繩結內圈那個男人的分型,西十三個人裡唯一採不上樣的鉗工。
袁承志聽完,沒拍板。他把三份材料並排推開。
“分型是有了,可你拿它跟誰比中過?”
他的手指停在第二份上。
“這一條更弱。當年下崗走人的幾十號,他不過是其中一個。你憑什麼單挑他?”
“憑另外西十二個都排乾淨了。”溫則鳴說。
“排除法,不是證據。”袁承志抬起頭,“兩條都是‘像’。沒有一條是‘是’。”
“我知道。缺最後一環。”溫則鳴說,“他本人的東西,跟繩結裡那個分型,對上。”
“對上了就是鐵的。對不上,前頭這些全散。”袁承志站起來,走到窗邊,“這案子,得用雙倍標準。”
“什麼意思?”李揚問。
“尋常案子,證據鏈閉合就能動手。這一件不行。”袁承志說,“它壓了十年。那位老太太在下頭等了十年。一旦上了法庭被人翻回來,那是往她心口上再補一刀。”
“還有,你們盯的這個人,這十年救過人,掛過錦旗,街坊都說他是好人。”他轉過身,“萬一錯了呢?咱們毀的,是一個清白人的下半輩子。”
“所以別的案子一份證據夠,這個案子,我要它鐵到沒有一絲縫。”
“這一條我早想到了。”溫則鳴把另一沓東西放上桌,是那西十二個被排除者的取樣和比對記錄,厚厚一摞,“一個一個取樣、比對、排除,全程留痕。將來法庭上問‘憑什麼是他不是別人’,這西十二份記錄就是答案:別人一個一個都排乾淨了,就剩下他。”
袁承志翻了翻那摞記錄,點了點頭。
“那三件公用備份呢?”他忽然問,“韓東昇寫進方案第一條的那個口子。領了西十六件,簽名西十三個,剩下三件誰都摸過。”
“比中了,這個口子自己就合上了。”溫則鳴說,“到那時候要證的只有一句話:繩結內圈那個分型就是他。兇手在不在這西十三個人裡,那三件公用的誰穿過,都跟這句話不相干了。”
“反過來,比不中呢?”
“那這西十三個人的名單,連同那三件備份,一塊兒作廢。”溫則鳴說,“重新來。”
袁承志看了他一眼,沒再問。
缺的那一環怎麼補,是個難題。
祝躍進人在八百里外的南方小城。要拿他的DNA,最首接是把人控制住、依法取樣。可一動他,就驚擾了。他警覺了十年,一旦察覺,跑、串供、毀掉什麼,都來得及。
“不能驚動他。”溫則鳴說,“得在他不知道的情況下,拿到他的東西。”
辦法是拋棄物取樣。一個人吃飯、喝水、抽菸,總要留下點東西。他喝完丟下的杯子、用過的筷子、掐滅的菸頭,上頭就帶著他的細胞。這些是他主動丟棄的,取來做檢材不需本人同意,也不驚動他,法律上站得住腳。這一點,溫則鳴特意跟法制部門核過,白紙黑字問清楚了才動。
“雙倍標準,從取樣這一步就得乾淨。”他說,“取的東西合不合法,將來要在法庭上過堂。這裡松一寸,前頭十年的功夫全白費。”
派去的是兩個便衣。到了南方那座小城,跟當地警方接上頭,不動聲色摸了三天祝躍進的作息。這人獨居,話少,深居簡出,下了工愛去巷口一家小麵館,要一碗麵,坐最裡頭那張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