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前妻要再婚,前夫半夜爬牆來》第4章 當沒我這個女兒(1)

作者:九九歸億·2個月前

張大成在邊上等得不耐煩。

他掏了掏耳朵:“鄭大姐, 你女兒這是不同意呀。來之前你可是打了包票的,說是你女兒一定會同意嫁給我。”

鄭水秀對著張大成賠笑了幾句:“大成,你不著急。她的工作我會慢慢做的,你放心,她是我女兒,從小最聽我的話。

她現在只是腦子沒有轉彎, 腦子鑽進了死衚衕。不過你放心,我現在就做她的工作,一會她就同意了。”

“那你可快點,她如果不同意,只要你把彩禮錢還給我,我也不是非她不可。”他有錢,想給他孩子當後媽的人大有人在。

“行,一會呀。”

鄭水秀把方苗拉到屋子裡,聲音嚴厲:“苗苗,你是怎麼回事?你以前最聽媽的話,如果不是媽,你能嫁給沈浩然那樣優秀的男人嗎?

與沈浩然離婚,是你自己的主意,說你不想去西北,那裡太遠了。又說沈浩然不能生,你不想過一輩子沒有娃的生活。

你想離婚,媽同意了。現在媽又幫你找了一個和沈浩然一樣優秀的男人,你在彆扭什麼勁,首接嫁了。”

鄭水秀對於自家女兒十分了解。

從小到大,只要她在城裡隨便給她買點什麼,表現出十分疼愛她的樣子,她就會變得十分聽話。

方苗皺眉。

沈浩然那個死男人好像是說他不能生什麼的,也不想耽誤她。

他如果不能生,自己肚子裡這個是什麼,是球嗎?

“我才不要結婚了。我現在有存款,有自己的房子,幹嘛還要跑去給別人當後媽。媽,你不要再勸我了,我是不會再嫁的。你如果再勸,我們母女之間的情分真是要斷了。”

原主能嫁沈浩然不是因為瀋水秀。

是因為原主救了落水的沈浩然正好被鄭水秀看見。

鄭水秀見沈浩然長得好看,穿著體面,就用方苗救了他一事威脅他娶了自己。

沈浩然說娶可以,但他不會碰她。

一年之後,二人就離婚。

婚後一年,沈浩然基本都在單位住,一共就回來兩次。

原主對於能嫁給沈浩然十分滿足。

沈浩然是特殊科研人員,工資還算不錯。

他雖然不經常回家,但每個月的工資大都給了她。

鄭水秀聽著她的話,急得要去揪方苗的耳朵:“你個死丫頭,當真是氣死我了。你不想嫁也行,沈浩然給了你多少離婚費,都拿給我,我好給人家退彩禮。”

方苗見鬼一般看著鄭水秀:“媽,你收了人家的彩禮, 卻問我錢退,敢情錢進了你的腰包,有進無出是吧。”

“你是我的女兒,誰讓你不聽我的話。你不聽我的話,這錢自然應該你出。”

“那你從今天起,就當沒有我這個女兒。”方苗開啟門要出去:“誰招的事情誰處理乾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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