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想害我,我選擇上交國家》第41章 先給我轉一千萬!(2)

作者:超級吹寶泡泡糖·2個月前

“個稅?多少啊?” 李策愣了一下。

他以前工資幾千塊,個稅從來沒交過,壓根不知道還要繳納個人所得稅這檔子事。

週會計拿起筆,在紙上飛快地算了幾筆:

“工資薪金屬於綜合所得,適用七級超額累進稅率,最高檔是 45%。

一千萬年薪扣除 6 萬免徵額和專項附加,算下來個稅大概要交 430 多萬。到手差不多 570 萬左右。”

“多少?!”

李策差點從椅子上蹦起來,眼睛都瞪圓了。

轉一千萬,到手只剩五百七十萬?將近一半都交稅了?

這也太誇張了!

他以前只知道上班要交稅,可從來沒意識到高收入的個稅居然這麼狠。

“那...... 有沒有別的辦法?” 李策連忙追問,“合理合法的那種,能少交點的。”

週會計點點頭,顯然早就料到他會這麼問,慢條斯理地給他掰扯:

“合規的方式有幾種,您可以參考。

第一種是股東分紅,公司盈利之後交完 25% 的企業所得稅,再按 20% 繳股息紅利個稅,綜合下來大概 40% 的稅負,比工資略低一點,但也差不太多。

第二種是報銷制,您日常的消費。差旅。商務接待,只要有合規發票,都可以走公司賬戶報銷,不算個人收入,不用交個稅。

第三種是以公司名義購置資產,比如您要買房子。買車,掛在公司名下。

既可以計提折舊抵企業所得稅,日常的物業費。油費。保養費也都能走公賬,等以後合適的時候再過戶到個人名下,稅負會低很多。

還有就是透過業務分包找合規主體承接服務,不過咱們公司情況特殊,這個方式不太適用。”

李策聽得一愣一愣的,好半天才消化完。

鬧了半天,公司賬戶裡的錢,還真不是他想怎麼花就怎麼花的。

他以前總覺得公司的錢老闆就可以隨便造,現在才明白,這裡面的門道多著呢。

阮糯這時端著三杯溫水走進來,剛好聽到後半段,笑著接話:

“李總,買房的話,其實以公司名義購置更划算,還能算入公司固定資產抵扣稅費。”

週會計也贊同的點了點頭:“其實我也是這個意思,直接以公司的名字購置車。房。

使用還是隻有您使用,但卻規避了稅收的問題,還能夠抵扣營業稅,這也是很多老闆都會採取的辦法。”

李策靠在椅背上,嘆了口氣,覺得這稅交得人心疼,可慢慢地,他又回過了味兒。

以後肉眼可見的,這公司一年淨收入都要以百億來計算,這還是沒算他再開出其他技術的前提。

如果再開出其他技術,這筆錢可能還要不停地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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