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入警第一天,我媽來公安局報案說我殺了我爸》第7章 7陳勁松翻了一頁檔案(1)

作者:山野漁夫·2個月前

7

陳勁松翻了一頁檔案,繼續說:

“取公安系統報案檔案,十一次報案均留有接警登記。”

“當年每次都對你進行了口頭警告,因林昭昭未成年、情況複雜未予拘留。”

“本次疊加偽造物證,所有前期記錄直接合並作出行政處罰前置證據。僅憑這些就可以治安處罰。”

我媽腿一軟癱在椅子上。她張著嘴,卻發不出聲音。

十年的威風,在這一刻像洩了氣的氣球,癟了。

但三秒鐘後她又彈起來。

“不!不是我!是林昭昭教我的!是她教我怎麼寫那些東西,是她讓我去報案的!她說只要她這麼做就能當警察!我也是被她逼的!”

連這種謊都撒得出來。

我坐在隔壁監控室裡,看著螢幕上她扭曲的臉,平靜得像在看一齣戲。

十年了,每次她潑髒水給我,我都會在心裡排練一萬遍反駁的話。但真正到了這一刻,我什麼都沒說。

因為不需要了,證據已經替我說了。

陳勁松看著她,目光冷得像冰:“你是不是她媽,這個問題我們也正在核實。”

這句話像一顆炸彈。

我媽徹底說不出話了。

陳勁松站起來,從公文包裡抽出一張照片。

好運來棋牌室的門面。

“馬大成我們已經控制了。你要不要自己先說?”

審訊室的燈光白得刺眼,她的影子縮成一團,越來越小。

我媽的臉一瞬間變成了灰色。

馬大成交代了全部經過。

十年前我媽在棋牌室欠了十五萬賭債,馬大成催債催得緊,揚言要砍她的手。

她發現我爸買了意外險,於是和馬大成商量燒房子騙保,劉玉芬的高額賭債無力償還,兩人商定製造火災。

依靠意外險理賠抵消欠款,理賠金到賬後分十二萬給他,屬於共同犯罪,並非單純幫兇。

“她說只是燒個空房子,老公那天上夜班不會在家,我照做了。”

“但我不知道她老公那天在家。火著起來後她打電話給我,我問她要不要打一一九,她說不用。她說反正已經燒了,多死一個還能多賠一筆。”

我看著審訊記錄上那幾行字,看了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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