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的是當時我穿著爸爸新買的牛仔衣,也沒有弟弟。
“好了,拍完照咱們回去吧,這天可真熱。”
媽媽把弟弟放下來,重新提起購物袋。
爸爸牽住弟弟的手,一起往停車場走去。
三個人越走越遠,直到拐過一個彎消失不見。
我在商場門口整整跳了一天的舞,結束後,找經理領了一百塊。
拿到錢後我買了瓶冰水,咕嘟咕嘟一口氣喝完了。
回到家,媽媽在陪弟弟玩飛行棋,爸爸在廚房忙碌。
我回到房間,把剩餘的錢放進鐵盒。
在記賬本上仔細寫下:七月十日,收入九十八。
“林澈!回來了就來幫忙!”
爸爸的聲音響起,我忙把盒子收好,去了廚房。
“你看看你,一天到晚不知道去哪裡鬼混!”
“不要以為你現在高考完了就放心玩了,學費我和你媽只出一半啊。”
爸爸一邊剁著魚,一邊數落我。
“我沒有玩,我去賺錢了,你不是說我還差一千七嗎。”
爸爸抬頭看了我一眼,眼神複雜。
“算你今天懂事,去,把那堆毛豆剝了,你弟弟今天想吃毛豆燉魚。”
“剝完這些,今天這頓飯可以不算你錢。”
我默默地坐在小馬紮上開始剝起毛豆。
沒一會,弟弟跑了進來。
“哥哥,你在幹什麼呀?我也想玩。”
弟弟白軟的小手抓向毛豆杆。
爸爸見狀急忙阻止。
“誒呦小祖宗,你會做什麼呀,刺到手手有你哭的。”
“快出去和媽媽玩,這裡有我和你哥就行。”
我沒吭聲,繼續剝著毛豆。
一大把毛豆剝完,細密的絨毛扎進我的指甲蓋。
。疼又又指手十的我得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