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在岸邊發現了凳子還有扔在水裡的釣杆,還有桶和魚食,他的車也停在岸邊不遠的地方。
羅城帶著人在岸邊走了一圈,沒看到人。
手機訊號消失在一點左右,這位置沒有監控,凳子後面有幾塊大石,在旁邊有廢棄的橋墩,確實是個夜釣的好地方,既隱蔽又安靜,當然也是罪惡滋生的好地方。
單獨出來夜釣的人很少,一般都會約上一兩個好友,但他們目前看的只有一個人留下的痕跡。
凳子、水杯、揹包都是一個人的。
姜子期心裡不安的感覺更強烈。
吳昭的車和東西都在,說明他沒有離開這裡。
而他們又找不到人,人又不會憑空消失,所以還剩下一個可能,那就是人在水裡。
羅城也是這樣想的,他己經讓人在這裡拉起了警戒線,這很可能又是一起謀殺。
打撈隊又被叫了過來,羅城都有點不好意思,上午才剛麻煩過他們。
但沒有辦法,活要見人,屍總要見屍吧。
姜子期在岸邊轉了一圈,在靠近河岸的一塊石頭上,發現了一個模糊的鞋印,幾乎看不到鞋紋,但上面有一個紅圈。
他知道這個鞋印跟案子有關,要不然也不會出現紅圈,但實在是太模糊了。
他想起了剛得到的獎勵,原來一次性痕跡強化劑是要用在這裡。
趁沒有人注意,他拿出強化劑噴在了鞋印上,原本模糊不清的鞋印,一下子清晰起來。
還真挺好用的。
姜子期把技術人員叫過來,讓他們提取鞋印。
這枚鞋印顯然不是吳昭的,有了這枚鞋印,就可以證明現場有過第二個人。
吳昭的消失很可能跟這個人有關。
打撈隊那邊很快有了發現,吳昭的屍體被打撈上來。
人早就沒氣了,法醫初步檢測,吳昭也是溺水而亡。
兩個好朋友,在同一天晚上,在同一條湖裡,溺水而亡。
事情有點過於巧合了。
羅場有點苦惱,雖然兩個死者有關聯,但也沒有證據,證明這兩起案子是一人所為。
如果方向搞錯了,有時就會事倍功半。
暫時還是得按兩個案子來處理,有關聯的地方就互相通報。
姜子期找到的鞋印,技術人員很快比對出來,那是一個有名的運動鞋品牌,鞋碼三十八,大機率是女鞋。
但不是馮燕的,姜子期看到馮燕的腳,她來報案的時候穿的是平底皮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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