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可憐到處撿屍體,全警局追着寵》第21章 第三案:滅門慘案(6)(1)

作者:來條鹹魚嗎·2個月前

李安國聽完任曼妮的彙報。

也同任曼妮一樣,對念念的話無條件相信。

但採集指紋屬於強制偵查。

必須有明確的證據證明林浩有犯罪嫌疑,才可強制採集。

也就是說,就算他能說服異地警局配合,林浩也有權拒絕。

“那怎麼辦?”

任曼妮抱著念念坐下,頭疼的看著李安國桌上的檢驗報告。

水果刀上的血跡經鑑定,確為平偉才及其家人的血。

且在水果刀上發現一枚指紋殘留。

現在只要能拿到林浩的指紋進行對比。

這案子就能破了!

李安國搖頭。

“林浩有確切的不在場證明。

就算指紋對上了,也定不了他的罪。

他完全可以說是有人陷害他。

故意將他的指紋留在水果刀上。”

任曼妮頭更疼了。

突然就想起自己高中時期解數學題。

有種知道答案卻推理不出過程的無力。

念念看看這個,又看看那個。

小腦袋一歪,“那我們不能去找他嗎?”

任曼妮眼睛一亮。

對啊!

山不來見我,我自會去見山。

已知林浩的不在場證明是假的,那他的行程一定會有破綻!

任曼妮舉手,“李隊,我申請出外勤,我想去一趟外地,調查林浩。”

“我也要去!”念念緊跟著舉起小手,葡萄似的大眼睛,布靈布靈的看著李安國眨巴。

破案比上學好玩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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