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天大案:六省大追兇》第74章 掛牌督辦(1)

作者:神州龍劍·1個月前

311省道陳州西70公里段,彎道徹底封閉。七輛警車橫堵路面,紅藍警燈打在柏油路面和莊稼上。勘查燈全開,兩灘血跡未乾,順著路面裂紋往外滲。

發電機轟鳴。勘查人員拎著照明燈,以遺體為中心逐寸推進勘驗。路面正中,兩名執勤民警仰面平躺,燈光直射下,體表彈孔清晰暴露,胸口、腹側、太陽穴創口規整,邊緣布料焦黑翻卷,皮膚附著灼燒痕跡。

縣局刑偵隊最先抵達,拉起雙層警戒白線,外圍警力持槍值守封死路口。相機快門連續響動,頻閃強光反覆閃爍,技術人員掀開屍布勘驗。

兩名死者身上制式警服盡數不見,只剩內褲襯衣,胸前衣釦被扯落兩顆,衣料褶皺凌亂,身上兩件制式反光背心同時丟失。

刑偵隊長蹲下身查驗創口周邊焦黑布料,逐處核對細節後,起身開口說道:“多角度定格拍照,留存彈孔、灼燒痕跡、衣物破損細節。登記:制式警服兩套、反光背心兩件,現場遺失。”

記錄員迅速在記錄本上登記。

路面勘查全面鋪開,技術員俯身貼地作業,捲尺貼著地面測量,白粉筆逐點編號標記。路面留存四組清晰鞋印,尺碼區分明確:四十二碼、四十三碼、四十一碼、四十二碼,錯落排布,步距規整。

一百八十五米外槐樹林邊緣,軟土留存完整車輪壓痕,胎紋、輪距、胎寬完全匹配桑塔納車型,左後輪胎紋邊緣磨損起毛,是獨特特徵。

凌晨四點,市局刑偵支隊增援車隊抵達。王振天快步下車,彎腰鑽過警戒線,褲腿沾滿溼泥,眼底血絲密佈。法醫劉洋、痕檢技術員陳志強手提勘查箱,下車後立即開始現場勘查。

王振天蹲在遺體旁,反覆比對射擊角度與落點落差:“遠距離射擊兩槍,近距抵身一槍,太陽穴補槍,落點精準。”

他掀開下半截屍布,沉默兩秒,側身示意法醫查驗。

劉洋戴好雙層手套查驗屍身,翻轉眼瞼見瞳孔散大固定,按壓屍斑褪色緩慢:“屍溫下降明顯,角膜中度混濁,死亡時間凌晨兩點至兩點半。彈道從左胸斜穿膈肌,臟器破損,死者倒地後遭補槍。胸口第一槍致使後仰倒地,第二槍貼身抵頭射殺,屍僵未完全形成。”

王振天沿彈道反向推演,兩具遺體頭朝北、腳朝南,血跡噴濺呈扇形,北側密集、南側稀疏。

“嫌疑人從南側隱蔽接近,遠距離擊倒兩人,近身奪槍後補槍滅口。”他蹲地丈量步距,“三人分散站位,兩人正面牽制,兩人側翼包抄。四十二碼、四十三碼在前正面衝擊,四十一碼在後迂迴夾擊。”

陳志強比對鞋印紋路:“四十二碼前掌重壓、後跟提拉,是奔跑姿態。四十三碼七十五釐米大步幅,人體壯實。四十一碼痕跡最淺,體重偏輕,留守望風。三組鞋印同向撤離,末端五十米存有拖拽痕跡。”

他來到槐樹林測量車轍:“胎寬一百六十五毫米,輪距一百四十二釐米,左後輪壓痕偏淺,胎壓不足、車身重心偏右。”

“一組新增腳印,四十二碼,應為外圍流動觀察人員或車輛留守人員。”

王振天核查血跡形態,主血跡周邊散落一至三毫米橢圓形細密血點,長軸統一朝北。

“動脈噴射與甩濺血跡疊加,死者中彈後存在短暫掙扎翻滾。路面留有一米多拖拽痕、指甲抓撓印,死者倒地後嘗試爬行。”他撥開地面浮土,“第二顆紐扣崩落,纖維由外向內撕裂,嫌疑人正面撕扯警服,死者生前有槍擊反抗動作。”

技術員擴大篩查範圍,在路面縫隙與血跡周邊及路邊溝底,逐一撿拾到四枚彈頭,統一裝袋封存。

王振天檢視彈頭膛線,他捏起一枚彈頭對著勘查燈轉了一圈,膛線紋路從左向右旋,磨損最深的部位在第三道線。“老槍,打了不下五百發。”他擱下這枚,又拿起那枚穿過胸骨的,彈頭側面有一道刮擦痕,穿透骨組織,說明射擊距離比預估的近。“制式槍支擊發,膛線磨損嚴重。兩枚彈頭貫穿人體撞地,一枚嵌在胸骨間隙,一枚完整射失落地。死者警用制式配槍擊發一次,沒打中嫌疑人。嫌疑人槍械操作熟練,兩槍全中。”

路溝底部,被踩扁的警用對講機、兩支斷裂手電被打撈出貼標封存。對講機外殼凹陷、天線折斷,按鍵板面嵌著半枚清晰鞋印。陳志強把對講機翻過來,用放大鏡對了一下鞋印紋路:“跟路面那組四十三碼是同一雙,前掌同樣的磨損弧線。”他拿過物證袋,把對講機單獨封好。手電斷裂面毛刺外翻,均為人為暴力毀證。

陳志強用銀粉輕掃警用腳踏車車把,顯現一枚殘缺指紋,中心紋路缺失、邊緣弧度完整。轉印至指紋卡,編號9501-07。

“右手中指殘留,提取面積不足三分之一,比對難度高,但紋路特徵唯一,具備認定價值。”

王振天逐項記錄全部物證,隨後將樣本袋並排比對檢視,未做定性判斷,遞給技術員:“分別入庫,單獨建檔,不要混放。”

凌晨四點四十分,省廳副廳長高遠新專車抵達現場。

高遠新手裡拎著黑色公文包,夾在腋下走進現場。他第一眼沒看遺體,先掃了一圈外圍警戒線的佈設距離,才轉向王振天:“調了多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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