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尋鱗署滇池分署關於“菌母”事件報告(上)【尋鱗署滇池分署關於“菌母”事件報告】
尋鱗總署:
依據《特殊事件報告條例》規定,各地區分署在處理高危異常生物後,須向總署呈報事件全貌。現就我署處置“菌母”事件的具體情況彙報如下:
一。事件背景
2012年7月24日,我署接滇池省XX縣治安所通報:某外資***炸雞店(以下簡稱“涉事炸雞店”)派駐人員於工作場所遭遇《勞動法》相關文書砸擊後,突發精神分裂症狀。
經初步比對,該表現與我署下發的《需上報的特殊異常行為清單》中“靈魂寄生”特徵存在相似性。
接報後,我署立即指派一支三人精銳行動小隊赴現場核查。
經連日排查,行動小隊於8月1日,成功在治安所上報位置,捕捉到了異常氣息
為確保偵查工作的隱蔽性與安全性,小隊隊長**決定實施“記憶封存”戰術,以應聘者身份潛入店內臥底,其餘兩名隊員於毗鄰建築設伏策應,待情報確證後再行收網。
二。事件經過
2012年8月15日下午,策應隊員發現涉事炸雞店突發火情。在撥打火警電話後,二人在距店鋪105米處尋獲昏迷的隊長**。
經現場體徵檢測確認無即時生命危險後,隊員於火情撲滅後接管現場。
現場勘查發現:後廚地面存有碳化人形痕跡,依體型研判系該外資派駐人員;冷庫角落發現一處非法挖掘的地下通道。隊員嚴格遵照規程,在上報情況後原地警戒,等候增援。
半小時後,我署增援的醫療及特戰小組相繼抵達。交接情報後,特戰小組沿通道潛入地下,醫療小組則全力救治昏迷隊長。
兩小時後,特戰小組返回地表,反饋地下構造詳情:
該空間由人工開鑿與自然溶洞共同構成,呈三向通道結構。
一號通道: 發現大量未知特種真菌,已標記待專業處置。
二號通道: 發現疑似古代祭祀石臺,其後方暗道盡頭為一扇石門,在無專用鑰匙或重型工程裝置情況下無法突破。
三號通道: 發現疑似大型雞舍,內飼養有大量外觀類似“白羽雞”的生物(待專家鑑定);雞舍後方存在巨型豎井,經初步測深後暫停勘探。
鑑於地下環境複雜,特戰小組建議暫緩深入,遂將重心轉移至地表廢墟篩查工作。
三。事件後續
8月15日19時整,第二批專家增援抵達,隊長**經救治恢復意識。
據其回憶,當日05時45分左右,其在前往炸雞店途中即告昏迷,直至甦醒前無任何記憶片段。
智庫分析認為,事件過程中可能存在第三方異常力量介入。
與此同時,地表排查取得突破:於後廚廢墟中發掘出一枚紋飾奇特的鑰匙,經比對,其與二號通道盡頭的石門浮雕高度吻合,判定為開啟石門的關鍵道具。
19時15分,特戰小組攜帶專用生物收容罐再次深入,成功提取一號通道的真菌樣本及三號通道的疑似“白羽雞”活體樣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