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信再次說道:“你們都退下,這是命令!”
王愛民深吸一口氣,他們大家西下環顧,終於還是退後兩步。
只有韓承羽沒退,他仍然頂在李航前面。“我腦子不好,我不退。”
蘇信也只能由著他。
“王區長。我現在跟你談三件事。第一件事情,王虎,不可能交給區分局。他涉嫌嚴重犯罪,並且公然持刀襲警拒捕。而且他是你的親侄子。你理應迴避。要交,我也是交給市公安局刑偵支隊。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的曹真支隊長我很熟悉,我們一起破獲的劉勇案,我有他的電話,我馬上就可以給他打電話。第二件事情,江東衛視的攝影師,你不能帶走。以你的許可權,你還不夠資格。趙鵬、李銳,立即送這位攝影師同志離開。”
“第三件事,你想要停我的職,可以。無論你拿出什麼理由都行。但前提是,你得給我一個憑證。要麼你簽字蓋章,要麼就開局黨委會議。沒有這道手續,天王老子都別想讓我離開。我是省公安廳政治部交流到地方的幹部,我跟你講理講到任何地方,我都不怕!”
蘇信說完三條,他冷冷看著王超凡。
而此時,趙鵬和李銳己經帶攝影師離開。
李航試圖阻攔,韓承羽擋住他的去路,並且小聲的提醒他:我腦子不好。
韓承羽的眼距本來就寬,而且牛高馬大,看任何人的眼神都是呆滯且首勾勾的。
確實符合腦子不好的定義。
沒有人會和傻子較勁,更加不會和拳頭有砂鍋那麼大的傻子較勁。
更何況,王超凡沒有講話。
王超凡綜合考量,他不得不同意蘇信的三條意見。
如果蘇信將案子交給市公安局刑偵支隊,那性質就完全變了,從區一級提升到市級,他對這個案子徹底失去掌控。到時候,不僅他被動。那些涉及南坪派出所新辦公大樓的那些官員,也被動了。
這麼牽一髮動全身的事情,決不能交由上級公安機關。
王超凡不敢將事情鬧大。
蘇信卻敢。
第二件事情,省級電視臺的記者,確實不是他這個分局局長能攔得住的。他要是動粗或者搞什麼審查,他也是吃不了兜著走。哪怕他知道攝影師的攝影機裡有一些材料,但他只能事後想辦法,只能去找李廷,讓李廷去解決。
而第三件事情。
王超凡深吸一口氣,必須要辦!
案子可以留在南坪派出所,但蘇信必須要停職。
所以,他拿出紙和筆:“蘇信,你要停職通知,那我就給你這個通知!”
他的氣勢很兇。
事實上,卻落入下風!
因為蘇信提出的三條,他都遵守。
在場所有人都清楚的認知到,無論是氣場還是氣勢,王超凡輸得太多!
蘇信才更像是局長!
…
】!啦託拜!快越度速升晉,多越電發用家大,說志同信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