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位置:香港島西環區域,具體界址按 1898 年香港土地測量圖第 312 號劃定(下稱 “該地段”)。
地段編號:西環第 147 號。
土地用途:准許用作商業及居住用地,禁止用於危害公共安全之工業用途。
土地面積:經測量,該地段總面積為壹拾萬零柒千陸佰叄拾玖平方碼(107639 平方碼),具體以測量圖為準。
接著看下一張紙,內容是 “租期與產權授予”:
租期條款:茲授予下述產權人及其合法繼承人、受讓人,對該地段享有為期 999 年之租賃權益,租期自本契據生效之日起算,至西元 2897 年 10 月 1 日止。
沈衛東又細算了簽署日期和截止日期 —— 九百九十九年?這不就是近一千年嗎?怎麼會有這種地契?他帶著疑問繼續往下看:
授予方:香港總督府(代表英國君主)。
受授予方(產權人):
張明山(g Ming Shan),國籍:中國,香港居留證編號:HKR-1897-215。
陳敬堂( King Tong),國籍:中國,香港居留證編號:HKR-1896-178。
注:上述兩人共同持有該地段產權,各佔五成權益,享有同等使用、處分權。
這張地契是張明山和陳敬堂的?可他根本不認識這兩個人啊!
繼續看下一張紙,內容是 “產權人權利與義務”:
權利:…… 該地段因公共建設被徵用的,產權人有權獲得港英政府按當時市價計算之補償。
義務:產權人需按香港《差餉條例》,每年向政府繳納差餉(稅率按該地段年度估值的 3% 計算)……
再往下一張,內容是 “特殊約定”;最後一張的內容是 “簽署確認”。地契底部備註:本契據經香港土地註冊處登記確認,登記編號:REG-1898-L47。
看完這幾張地契,沈衛東將它們按照原來的摺痕疊好,又伸手把箱底的兩張紙拿出來。展開後,看到是一份《無償贈予契據》。
看完契據上的內容,沈衛東不知該怎麼形容自己的心情 —— 地契無償贈予的受贈人名字,竟然是自己:沈衛東。契據上的日期是 1958 年 5 月 19 日,正是他的生日,契據上還宣告這是送給他的出生禮物。
現在沈衛東己經不是吃驚,而是害怕!張明山和陳敬堂的子孫是誰,他不知道;自己父母的家庭背景,他也再清楚不過。怎麼會這樣?這也太詭異了!一份八十多年前的地契,竟然莫名贈予他 —— 人怕是做不出這種事,能做出這種事的恐怕不是人!
不是人?難道真的是鬼做的?
沈衛東無心再看下去,他實在無法想象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他將兩張《無償贈予契據》摺好,放進木箱裡。剛站起身,就看到 ATM 機的螢幕在閃爍。他知道這應該是有新的文字資訊出現,連忙走過去,看到螢幕上的文字時,他的心忽然踏實了,隨即變得欣喜萬分。
螢幕上的內容:沈衛東先生!
您所得到的《無償贈予契據》,合理合法,不必深究其原因,張明山和陳敬堂兩位老先生及其後代均己不在人世。
西環第 147 號地段現歸沈衛東先生所有,此次去香港,請儘快到‘港英政府土地註冊處’辦理產權轉移手續。
這麼大一塊土地,就這樣莫名其妙地成了自己的?他沈衛東難道真的是天選之子嗎?
沈衛東欣喜過後,便陷入了沉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