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一整夜沒有閤眼。
他躺在主臥的床上,盯著天花板,腦子裡反反覆覆地轉著同一個念頭——阮南燭要跟他離婚。
這四個字像一把生了鏽的刀在他的胸腔裡來回地鋸著,悶悶的鈍痛讓他的呼吸都變得不太順暢。
他翻了個身,把臉埋進枕頭裡,想讓自己睡著,可閉上眼就是她站在窗邊說出“我們離婚吧”時那張平靜得近乎陌生的臉。
她甚至沒有哭,沒有歇斯底里地砸東西罵他,她只是站在那裡,把一句他以為永遠不可能從她嘴裡聽到的話,那麼輕那麼穩地說了出來。
他想起大一那年第一次在迎新晚會上看見阮南燭的樣子。
她穿著一條白裙子站在人群裡跟同學聊天,笑起來時眼尾彎彎的,燈光落在她身上把她的輪廓照得柔和而明亮。
他當時就站在十米開外,手裡端著一杯還沒喝的飲料,整個人像是被人按了暫停鍵一樣定在了原地。
他後來跟宿舍的哥們說“那個穿白裙子的女生我一定要追到手”,對方笑他痴心妄想,說人家是系花追的人排到校門口了,你一個相貌普通家世一般的學生拿什麼爭。
可他沒放棄。
他開始出現在她生活的每一個角落——圖書館門口、食堂視窗、晚自習的教室、她宿舍樓下那條種滿櫻花樹的小路。
她早上起得早,他就提前半小時到教室幫她佔座;她愛吃校門口那家的糖炒栗子,他每天下午騎著腳踏車去買一份放在她桌上;她生理期不舒服的時候他逃了專業課跑去給她買紅糖薑茶,送到宿舍樓下被舍管阿姨攔著不讓進,他就站在窗戶底下舉著保溫杯喊她的名字。
那時候他臉皮厚得什麼都不怕,被人笑也好被拒絕也好,他都不在乎,他只想讓她看見他、記住他、知道有一個人一直在為她做這些事。
追了整整一年,阮南燭終於點頭了。
那天傍晚她站在櫻花樹下跟他說“那我們試試吧”,他激動得當場把她抱起來轉了一圈,被路過的同學起鬨吹口哨他也不在乎。
那天晚上他躺在宿舍的床上興奮到凌晨三點都沒睡著,翻來覆去地回憶她說的每一句話、每一個動作、每一個表情。
後來他們在一起了,畢業了,結婚了,又有了孩子。
他一直覺得自己是人生贏家——娶了當初全校最漂亮的女生,有了體面的工作,有了一個幸福的小家。
他覺得自己這輩子值了,哪怕明天就死了也沒什麼遺憾。
是從什麼時候開始變的呢?
林奇在黑暗裡睜著眼,試圖找出那個讓他“出軌”的起點。
可能是阮南燭懷孕那段時間吧,她開始把所有的注意力都給了肚子裡的孩子,跟他說話的時候三句不離“寶寶今天動了”“醫生說該補鈣了”。
他那時候覺得自己被冷落了,又不好意思開口說“你也多看看我”,就一個人悶著,慢慢覺得家裡的日子越來越單調平淡。
然後出差的時候遇見了別的女人,她們熱情、主動、不用他花心思討好就貼上來,給了他久違的那種“被看見”的感覺。
他陷進去的速度快得連他自己都覺得荒謬,可那種新鮮感和刺激感像某種成癮的東西,嚐了一口就停不下來了。
現在回想起來,他覺得自己只是犯了天下男人都會犯的錯。
他確實對不起阮南燭,可他從來沒有想過要離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