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後,五路大軍陸續收攏,陸續回到了唐天駐地,回來統計戰況。
各軍功曹主簿拿著紙筆在比劃著,計算著。
經過半天的仔細核對之後,資料終於出來了。
“殿下,此戰擊殺突厥人兩百八十萬,其中赤水河南岸為只要的殲敵地點,攻擊殺死突厥人兩百五十萬,另有二十萬潰軍,在北岸被我軍伏擊。”
“我軍此戰戰死十八萬,主要傷亡在夜戰時候,一夜激戰死去十五萬大軍。”
“另有突厥人萬餘名迷失方向,逃入我軍腹地,被俘虜,按照殿下的吩咐,已經被全部處死。”
“大軍在周邊地區找回突厥戰馬一百百十萬匹,現在已經全部交給了後方的牧民放牧。”
“此戰還得到了大量死去的戰馬,大部分已經被抬回來,在軍中洗淨,一旦殿下要犒賞大軍,這些馬肉便是上上之選。”
唐天聽了彙報,心中很是滿意,想了想,然後下令:“各路主將,先回去清點戰死計程車兵,沒有忌諱的,就地焚燒,把骨灰帶回,有忌諱的,就地掩埋,立碑刻字。另外,一定要優待這些戰士的遺孤!如今我朝國力與日俱增,所以,更改優待之法,所有戰死計程車兵,每戶發放白銀五百兩,父母妻兒若無作奸犯科之輩,可以終身免去稅賦,另外,他們的兒子如果為官,可給最低階勳爵。這些一定要落實,如果敢侵吞銀兩,或者變相壓榨的情況,犯事之人,夷三族,當地的官員全部按瀆職罪處置,輕者罰俸一年,官降一級,留任待考,重者,也要夷三族!”
李道宗等人立刻心頭大震,覺得這樣的處罰實在太重了,一旦有人犯事,會有許多無辜之人,被牽連,立刻都是一陣猶豫。
唐天見他們如此,想了想又補充了一點:“如果有人不服,可以宗親有願意為之擔保之人,可以上報至都護府複查,不過,如果有造假,罪加一等,全部處以酷刑!”
殺頭那是最重的刑罰,但直接砍頭又是最舒服的死法,最恐怖的就是那些酷刑,比如剝皮,剔骨,炮烙等。
李道宗等又是渾身一顫,不敢繼續停留,立刻出去安排唐天吩咐的事情。
唐天又示意幾個佐官退下:“你們立刻去通傳全軍,大賞三軍,馬肉管飽!不過,軍中嚴禁飲酒,膽敢飲酒者,立斬不赦!”
幾個佐官立刻渾身一顫,也內心突突著趕緊走了出去。
都說天上龍肉,地上驢肉,大唐又以羊肉常見,牛肉稀缺,但是這馬肉同樣也很少有人吃到。
其實馬肉不是人們所說的難吃,馬肉同樣美味,之所以被人杜撰成不好吃,是因為許多人吃不到而已。
在這個時代,戰馬和士兵的性命息息相關,可以說是戰場上最親密的夥伴,吃馬肉,那是極為不道德的事情。
同時,大唐也有律令,各級官府有責任斥責民眾吃馬肉的習慣,因為在民間,馬雖然比不上牛的力氣大,但是同樣能在農忙中發揮重要作用,更在代步上發揮著重要的作用。
所以,在這個時代,殺馬有三罪。
罪一,阻礙社會發展進步,影響百姓日常生活。
罪二,這是殺死同伴的行為,不道德。
罪三,影響大軍的作戰能力,殺馬會削弱國力。
不過,像今天這些死在征戰中的戰馬,尤其是敵軍留下的戰馬,那吃掉它們自然是沒有絲毫的問題。
首先,死馬已經失去了行動的能力,連最簡單的負重能力都沒了,不會牽扯第一條。
其次,這些戰馬是突厥人的,不是自己的小夥伴,所以和罪二不衝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