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帝,無需慌張。”嚴嵩笑眯眯道:“我大明最講道理,這裡是我們擬定的人權法案108條。只要你能簽字確保做到,我大明不會動你一根汗毛。”
奧朗則布又顫顫巍巍,拿過了嚴嵩遞過來的人權法案,從頭到尾看了起來。
這人權法案中,各種堂而皇之,冠冕堂皇,詞彙莊嚴,第一條就是:“作為世界最文明帝國,最重視人權的國度,大明要求全世界各國,尊重和保護人權。”
這句話還算自帶光環,比較婊一點,但下面跟著的話,可以說很流氓了···
“順之者昌,逆之者亡!”
奧朗則布看了嚇得一哆嗦。
眾人:“···”
嚴閣老,你狠!
可嚴嵩推行“人權外交”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呢?
奧朗則布繼續往下看。
“第一,保護宗教信仰自由。締約國不準以任何名義,限制、取消來自大明的宗教傳播,不準逮捕、限制大明傳教士行動,不準約束本國民眾信仰來自大明的宗教···”
奧朗則布一看,立即吐了。
我擦?
這是什麼人權自由啊?
怎麼只規定,我們不準拒絕來自你大明的宗教?沒說你大明不能拒絕我的宗教?
只許你傳教洗腦我的民眾,不許我反向傳教回去?
這是TM自由?這是蠻橫霸道吧?
你還敢更不要臉一點不?
很明顯,嚴嵩規定這“宗教信仰自由”,是針對大明滲透莫臥帝國的白蓮教的。
簽署了這“宗教信仰自由”條款後,莫臥帝國就不能再以任何名義,約束白蓮教的傳播,否則就是“違反人權準則”,大明可以隨時“順之者昌,逆之者亡”,動用世界人權警察的權力,名正言順討伐莫臥帝國。
這一招,可謂很騷了。
嚴嵩不愧是來自未來的穿越者,將西方世界最無恥的人權婊標準搬出來,強行創造道義高地,打壓欺負別的國家,用的那叫一個賊6啊。
奧朗則布也不傻,一想就明白嚴嵩的目的,無非是保護白蓮教在莫臥帝國繼續傳教,傳播,滲透···
奧朗則布這個氣啊。
他可是知道,在這次戰爭中,白蓮教在莫臥帝國的後院中製造了多大的麻煩。孟買、詹西、旁遮普等邦國紛紛反叛帝國,發動了起義或者叛亂,弄得前任薩利姆大帝焦頭爛額,疲於奔命,莫臥帝國主力就連前線都沒去過一次,光顧著撲滅自己後院起火了。
就這樣,莫臥傾盡全國之力,都沒能幹掉白蓮教大起義,可見白蓮教在蠱惑人心、滲透帝國方面,做的多麼成功···
奧朗則布當了大帝之後,第一件事就是要與大明簽訂和平條約,第二件事就是收拾內部的叛徒白蓮教。
攘外必先安內,這是所有國家的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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