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大佬被傑克馬激怒,咬牙切齒道:“好!一言為定!”
“那就五年後見。”傑克馬輕蔑一笑:“我傑克馬這一輩子,只佩服一個人,就是嚴嵩嚴閣老!凡是嚴嵩說的,我都深信不疑。如今嚴閣老已經給咱們指出了方向,錢就在那裡擺著,等著我們去撈,還不去的就是純傻逼!”
“你!”馮大佬冷哼一聲:“嚴嵩確實很厲害,但他只是個奸臣,不是個商人,他懂個屁?”
兩人劍拔弩張,相持不下。
一旁的人,只好勸說道:“你們兩位大佬不必爭論了。反正你們賭約下了,只要等5年,誰對誰錯,自然一目瞭然。”
馮大佬轉頭就走,對傑克馬扔下一句:“呵呵了,我等你東印度公司破產的訊息。”
傑克馬也不理他,繼續道:“東印度公司,募集資本三個億,誰要來?”
眾人還有不明白之處,詢問道:“老大說的公司,是什麼意思?”
傑克馬手扶額頭:“嚴閣老在國富論中,早已說清楚了啊。這公司制度是一種合作形式,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那大佬你既然決定要投資,你這麼土豪,自己投資不就好了,為何要成立公司呢?那樣一旦有了收益,還要跟被人分紅不是嗎?”
有徒弟不解道。
“你腦殘啊!”傑克馬罵道:“這莫臥帝國的生意這麼大,我一個人就算再怎麼有錢,也不可能一個人包圓,一個人投入三個億吧?”
眾人這才恍然大悟。
是啊,市場這麼大,一個人是賺不完錢的。
以傑克馬為例,他個人身家過億,但真正能投入的流動資金,也不過幾千萬,就算加上他到處挪借的資金,也不過一個億。
這對於野心勃勃的傑克馬來說,是不可接受的。
他想要的,是絕對的強大資本。
東印度公司啟動資金三個億,只是他計劃的第一步!
這麼壕無人性的計劃,一個人的力量就不夠看了。
而公司制度,就是最好的嘗試。
歷史上,東印度公司,就是這麼在荷蘭誕生的。
荷蘭人天才地發明了公司制度,並將它運用在對外殖民中。
“另一個原因”傑克馬虎著臉道:“就是風險分擔。我一個人就算能拿出三個億白銀,但也不會都押寶在一個專案上。萬一有點閃失豈不要破產跳樓了?我只出一部分資金,吸收另一份資金,這樣就算生意出了點問題,我個人也不至於破產。這就是公司制度存在的意義。”
眾多大佬心悅誠服,紛紛拜服。
傑克馬卻擺擺手道:“這TM不是我的主意!再說一遍,這是嚴閣老的天才創意!他早在幾年前就在國富論中寫了!只是你們不注意學習他就是了。”
傑克馬一副“信嚴嵩,得永生”的表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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