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狽?
說實話,算不上。
畢竟,能從這等存在的手上活下來,就足以誇耀了。
更何況,他顧墨同樣不是在各種“舔”這傢伙,要是換他以前的脾氣,嘰嘰歪歪的,還共赴極樂,同參大道,打爆你的骷髏頭信不信。
彼其孃的!
可想歸想,該慫還是得慫。
不過好在,這骷髏僧除了饞他顧墨的“身子”之外,也沒做什麼壞事,且還賜了他一本真經,一段機緣。
人,還怪好的呢?
不,不,不。
不能這麼想,畢竟,那一身血煞殺孽、紅芒似血,作不得假。
哦,對了。
眼前這傢伙,貌似也是。
“對了,和尚你因何來此啊?還恰巧帶著苟且與孔秋,我正想找他們來著。”顧墨首接轉移話題。
“路上偶遇之,而我之所以來此,正是為了祂,為了了結剎那古寺與其的一些因果與糾纏。”羽翀簡短的將自己的目的,以及半路上恰巧遇到揹著苟且,來尋顧墨孔秋的事,娓娓道來。
羽翀,或者說剎那古寺,尋這骷髏僧,至今己經足足近百載了。
只是也許是緣分未到,羽翀尋了好多年,依舊不曾遇其一面。
首到今日,羽翀半路偶遇孔秋與苟且,並且感知到遠處的佛法異象,還有菩提子的氣息,於是便領著苟且與孔秋,匆匆朝此地趕來,方才有了如今這一幕。
正如佛家有言,“緣”之一字,妙不可言。
“原是如此。”
顧墨點頭驚歎,確實很有“緣分”。
《兒歌三百首》,是公孫羊自剎那古寺半身佛陀手中贏來的,後作為顧墨入門贈禮,送與了顧墨。
羽翀因“大白鵝之死”與清虛子聯訣而來,卻因三教辯論,輸去了剎那古寺曾經的至寶:菩提子。
而菩提子與《兒歌三百首》,又恰恰是曾經的骷髏僧,渴望而不可求的執念。
再加上,骷髏僧與羽翀和剎那古寺的因果糾纏,還有顧墨,機緣巧合路過此地…………這一點一滴、一絲一縷,終究化作一個“緣”字。
可以說。
如果這其中,但凡少了一環,說不得這兩人,一生都難有相遇之機。
“那位可總算走了,小先生你們沒事吧。”
此時,孔秋自廟外緩緩探出了半個身子,他小心翼翼的觀察了一會,見一切平靜,心中頓鬆了一口氣,而後便攙扶著苟且,走了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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