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蕎心情沉重的回去洗衣服。
罷了,就讓別人誤會她是個蠢蛋吧。
不再糾結內耗,林蕎洗完衣服,回到分配給自己居住的房間內。
房間面積不大,大概是十來個平方,裡面除了一個大通鋪,剩下的就是窄窄的過道和靠牆擺放的木架子。
架子上層可以放各自的私人物品,下面放木盆鞋子等東西。
沒有桌子,梳妝檯等東西。
林蕎在小山丘上躲避洪水的那一段時間,沒事時,便將在景山縣城內買的字典《字彙》,拿出來觀看,然後用木棍在地上寫。
可那些練習,只是記住字怎麼寫,完全無法落實在紙上,將字寫好。
想要在古代能讀會寫,就得練習毛筆字。
然後林蕎又轉身衝出屋子,去找大總管冬梅。
得儘快將毛筆字練起來,想辦法改變自己底層小嘍囉的命運。
冬梅聽說她還要代買筆墨紙硯,驚訝道:“你會寫字?”
林蕎有些不好意思道:“我外公是秀才,我母親跟著識了一些字,後來又教給我們兄妹,只是那時候家裡窮,寫字都是用木棍在沙盤上寫,沒真正用過筆墨紙硯。”
冬梅隨手從桌上拿過一本賬冊,說道:“你讀給我聽聽。”
林蕎翻看賬冊,掃視了一眼,開始念,“五月十日,雜糧米五百石,雜糧面兩百石,葛布五十匹......”
她將賬冊第一頁上面的記錄的各項物資唸了一半,就被冬梅叫停。
“行了,不用唸了,明天我就去請示小姐,將你調到我身邊,幫我記賬。”
如今整個女兵營裡的所有賬目開支,大小事務,全都要她記錄整理,每天都忙得沒一點閒暇時間。
看起來當個大總管風光無限,但這其中的辛勞,只有冬梅自己清楚。
百來名女兵,就算有幾個識字的,識字量也非常有限。
這個林蕎,讀賬目時連個磕巴都不打,很顯然識字水平不錯。
讓她來給自己當個助手,記錄那些不重要的賬目,自己豈不是能輕鬆許多。
林蕎一聽大喜過望。她正愁自己不會針線活,要是能避開,就完美了。
可轉念一想,她又發愁了,毛筆字她真心不會寫啊。
林蕎期期艾艾道:“那個,呃,我以前沒練習過毛筆字,可能不會在紙上寫,但我會用硬物寫,就是那種,對,鵝毛,大鵝翅膀上最大最粗的羽毛,用那個蘸墨,能寫得又快又好。”
這個還真不是她瞎說,讀書時,有個同學網購了幾根鵝毛,學著做鵝毛筆寫字玩,林蕎也拿了一根鵝毛弄過。
“咦,你也會用鵝毛寫字啊?”冬梅驚訝道。
她又繼續道:“蘇公子也弄了鵝毛筆寫字,寫出來的字又細又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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