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2:從一把獵槍開始養前妻》第三十四章三十年樺樹茸!(2)

作者:執筆三年·1個月前

所以他頂多也就是感慨兩句,讓張耀軍請一頓酒。

至於一旁的張大山和張拴住表示,這東西本來就跟他們沒關係,所以心態就更平穩了。不過張大山表示他也饞酒了,要是張耀軍請範彪子喝酒,可以把他叫來陪酒。

張耀軍拿到好貨心情好,自然滿口答應,又問:“大山叔,彪子叔,你們能看出這朵樺樹茸多少年了嗎?”

張大山不懂,搖了搖頭。

範彪子卻還真懂一點,他接過張耀軍手裡的樺樹茸,仔細地檢視著:“表皮深黑如木炭,佈滿深邃細密裂紋,摸起來扎手堅硬......”

又敲了敲外殼:“聲音沉悶,外頭的硬殼起碼兩釐米。這東西啊,應該在三十年以上。”

“三十年以上?”張大山頓時倒抽一口冷氣,“早幾年耀軍他爹弄到一朵十五年的都賣了五百塊。這三十年的,怎麼不得賣一千塊錢?”

範彪子搖頭:“不止一千塊。這玩意兒年份越久,溢價越高的。”

雖然這麼說,不過他其實也不懂三十年的樺樹茸究竟能賣多少錢,畢竟這東西太過稀缺。

“耀軍,你還是趕明兒進城一趟去問問價。記住了,多問幾家,別傻乎乎的剛進一家店,就被人忽悠著給賣了。”他叮囑道。

張大山也說:“貨比三家,啥時候都不會錯。”

張耀軍點頭,表示把兩位叔叔的話給記在心裡了。

此時已經是下午四點多,膠東半島的夜晚天黑的早,再不走,只怕就得趕夜路了。

張耀軍三人帶著各自的獵物和兩頭獵犬,在跟範二疤瘌告別之後,踏上了前往張家莊的路。

張拴住牽著大白狗,一邊走,一邊琢磨:“我發現軍哥趕山趕海的時候,運氣特別的好......”

之前的大黃魚,野豬王,還有今天的樺樹茸,別人能弄到一次就了不得,夠炫耀好幾年的。可到了他軍哥這裡,直接全都梭哈。

張大山也感嘆:“老話兒不是都說了嗎?獵戶有好技術不如有好槍,有好槍不如有好運。耀軍啊,這是有山神和海神護體。”

張拴住嘿嘿一笑:“那我以後都跟著軍哥。到時候,軍哥吃肉我喝湯。”

張大山沒說話,只是讚揚地看了自己兒子一眼。村裡人老說自己兒子傻,可要他看啊,他兒子一點不傻。

知道跟誰玩,知道哪些人不能深交,這怎麼能叫傻呢?明明叫大智若愚啊!

三人下了山,商量著要怎麼處理這些野兔的時候,張大山頓時犯了難:“這一回咱們三個人,一共打了三十四隻野兔。要是少的話,還能勉強在鎮上賣掉。

可這數量太多了,咱們這邊人又沒有吃野兔的習慣,只怕不好脫手啊。耀軍,你有沒有招?”

張耀軍其實也沒有太好的辦法,野兔這玩意兒都是瘦肉,柴得很。

這個年代的人因為普遍缺少油水,都更喜歡吃肥肉,雞皮之類的。兔子肉這種,不拉饞賣不動。

他想了想:“我明天要去縣城賣樺樹茸,咱們先一起拉到縣城吧,能賣多少錢賣多少。實在賣不完了,不行再去鎮上找萬主任,看他們廠子能不能消耗。”

張大山琢磨了一下:“只能這樣了。對了,咱們把肉和兔皮分開賣,能多賣一份錢。耀軍你記住,晚上得熬夜把兔子皮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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