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1982:從一把獵槍開始養前妻》第十二章 發財了,怎麼分賬?(2)

作者:執筆三年·2個月前

大黃魚雖然已經用海水養著,可氧氣不足,多在船上停留一分鐘,就有多一份風險。

回程的路上,張拴住將小船開到能開動的最快速度,張耀軍也沒有再撒網,在一旁陪著他。

兩人商量著賣魚,賣貝類的事情,張拴住表示按村裡的規矩辦。

撿貝類的時候,兩人出力一樣多,所以賣了錢兩人五五分。

“至於大黃魚,是軍哥你撒的網,今天趕海的主意又是你提出的,所以你佔七成,我拿三成。”

張耀軍點頭,並沒有表示異議。

張家村所在的鎮上,很多人都以打獵,捕魚為生。大家團體作業,早有了約定俗成的規矩,照著來就行。

他想照顧拴住,可以在其他方面彌補,這個時候,不能壞了規矩。

張拴住開始算這三網大黃魚,等靠碼頭之後,能賣多少錢。

張耀軍拿起一旁的行軍水壺,喝了一口熱水,又把水壺遞給拴住:“貝類咱們就碼頭賣了就行。這些大黃魚,咱們去縣裡賣。”

“幹嘛去那麼遠?”張拴住有些納悶兒。

張耀軍掰著手指頭給他算了一筆賬:“縣城一斤大黃魚少說比碼頭貴三毛,咱們手裡的魚得有一百五到兩百斤......你算算,這差價是多少?”

張拴住在心裡細細算了賬,倒抽一口冷氣:“這......能多賣六十啊?”

這六十塊,可抵得上縣城國營紡織廠,一個正式工一個月的工資呢!!

張耀軍笑了:“六十塊,夠你娶兩個媳婦兒的彩禮。”

張拴住紅了臉:“那,那咱們就去縣裡吧。話說,我長這麼大,還沒去過幾回縣城呢。”

“那這回等賣了大黃魚,咱們在縣城裡好好逛逛。”張耀軍開始盤算著,給家裡人帶點什麼了。

張家村往東走十公里是鎮上,往西走十五公里,是縣城。

雖然距離差不多,可據說縣城東西價格普遍偏貴,村裡人過日子精細,所以去縣城採買的真不多。

兩人商量著進城後買點什麼,張拴住表示今天如果不是軍哥,自己也不會發財。

“到城裡後,我請軍哥喝羊湯,吃羊肉。”他大手一揮,豪氣萬千。

“那哥就先謝謝你了。”張耀軍看了看放小雜魚和蝦的桶,很可惜,裡面沒有海鯽魚。

倒是有黑虎蝦,九節蝦,不過這年代這幾樣都不稀罕,賣不上價。

“拴住,這些雜魚和蝦就別賣了,咱們倆分一下,一人一半拿回家吃。”

“成。”

小船極速行駛,很快,張家莊碼頭就出現在了兩人的視線中。

海灘上,村民們還在拿著小耙子,小桶撿海貨。

看到兩人的小船開始靠碼頭,一個老太太高喊:“拴住,今天收穫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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