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陽明心學智慧》第55章 可欲者不可放失(1)

作者:明民民·1個月前

第55章 可欲者不可放失可欲者是我的物,不可放失;不可欲者非是我物,不可留藏。

人活一世,外物萬千,誘惑萬種,名聲。利益。權力。情感。地位。讚許。掌聲......像風一樣吹過人生的曠野。

有人追逐,有人沉溺,有人迷失,也有人在紛擾之中守住自己。

王陽明卻告訴我們,要懂得取捨,要分辨什麼才真正屬於你。

世人多以為,“我的物”,就是我擁有的東西。

錢是我的,房子是我的,名聲是我的,資源是我的。

可王陽明卻並不這樣看,在心學裡,真正屬於你的,不是外在佔有,而是內在契合。

什麼叫契合?就是它不會損害你的本心,不會遮蔽你的良知,不會讓你偏離正道。

因此,“可欲者是我的物”,並不是說想要的都該得到;

而是說,值得你去要的,才真正屬於你。

一個東西若讓你失去清明。失去節制。失去人格,那它再耀眼,也不是你的。

王陽明從不主張禁慾,他深知,人有慾望,是天性。

問題不在“有欲”,而在“亂欲”。

就像河水,本來可以灌溉萬物;若失去堤岸,就會淹沒田園。

慾望若順著良知而行,便是動力;

若脫離良知而走,便成枷鎖。

真正該追求的東西,恰恰要珍惜。要抓緊。要堅持。

比如:真才實學,要追求;正當事業,要爭取;正直名聲,要維護;真摯感情,要珍惜!

這些“欲”,不是貪,而是方向。

至於不可欲,不是別人不讓你要,而是你的良知告訴你不該要。

它可能是:不屬於你的利益;不正當的機會;傷害他人的好處;違背原則的成功。

這些東西,往往最誘人,它們像糖衣,甜在嘴上,卻腐蝕骨頭。

王陽明說:非是我物,不可留藏。

注意,他不是說“不要拿”,而是說連留在心裡都不可以。

這句話極深,因為很多人表面不做壞事,卻在心裡反覆幻想;

表面拒絕誘惑,卻暗暗羨慕不義之利。

陽明心學認為:心之所藏,即命之所向。

你心裡若藏著不該要的東西,遲早會走向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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