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下鄉後小知青被大叔撩着跑》第1214章 經過我的同意嗎?(2)

作者:滄瀾瀾·1個月前

當帕德里克出生的那一刻,他是真的認命了。

“你覺得是好事,但也要看人家願不願意啊。”瞿父有些無語的看著聽不懂人話的萊姆斯,果然,外國人的理解能力就是差了些。

“我覺得朝朝會願意的。”萊姆斯十分篤定的說。

朝朝對他最好了,他只有這樣一個要求,她一定會答應的。

“你啊,別太自信了。”瞿父嘆氣一聲,勸不了,是一點都勸不了啊!

“你們兩個,真的很不靠譜。”萊姆斯不滿的往椅子裡一躺,不想再討論這個話題的生氣模樣。

“我聽說,你那小兒子,今天陪著小女朋友去人家裡了?”

瞿父也是個唯恐天下不亂的性子,好奇的問起了帕德里克的事情。、

“哼,孩子大了,管不住了,他愛上哪裡去上哪裡去。”萊姆斯冷哼了一聲,神色染上幾分嫌棄。

“也算是有擔當,至少沒讓人姑娘一個人回家。”瞿父不知是稱讚還是嘲諷的回了一句。

“還擔當呢!別以為我不知道那個臭小子心裡怎麼想的。”

“一個慫貨,早知道追朝朝這個任務我就不應該給他,給哈德里安,說不定我現在都當爺爺了。”說起這個,萊姆斯就生氣,頭一次覺得自己選錯了人。

“這話可不能亂說,朝朝是我瞿家的寶貝兒媳婦,孫女也是我的,我才是正牌爺爺。“瞿父連忙反對出聲,差點沒跳腳!

誰都不能和他們瞿家搶兒媳婦~!!!

朝朝只能是他們瞿家的!!!

“哼,要不是我選了一個廢的,你以為你兒子能有那個接近朝朝的機會?”萊姆斯氣的那叫一個牙癢癢,不顧形象的狠狠瞪了瞿父一眼。

“那也是我家的,你說一堆過去誰聽啊~“瞿父一副得意洋洋,完全不在意萊姆斯的挑釁。

“那個姑娘,你不要讓她去煩朝朝。”宋時君冷聲開口,寒意森森的語氣讓兩個人的爭執火焰瞬間熄滅。

“當然不會,明天我就把帕德里克打包回法國,不讓他在這裡礙朝朝的眼睛。”萊姆斯認真點頭,他早就有這個念頭了。

他可沒說來華國要帶著帕德里克,是他自己求得,那麼時間就有他說了算。

至於那個邵安安,不算什麼,左右以後和帕德里克結婚的也不會是她,若是她願意安分的當一個小情人,那也就算了。

若是她想要染指什麼,那就別怪他不顧兒子的感情了。

貴族的顏面不容被汙染和踐踏!!!

“人都帶著去見父母了,你不讓人在一起 ,拆散兩人不好。”瞿父在一旁多少帶著點幸災樂禍。

對著萊姆斯擠眉弄眼。

“你幹什麼挑撥離間,我可不吃你那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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