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 章 庭前對弈厚厚的橡木門在身後關上,將法院外的喧囂全部隔絕。
法庭內,法官席位空著,書記員在整理卷宗,旁聽席已經坐滿了人。
全都是香江商界有頭有臉的人物,英資怡和約翰凱薩克,滙豐的沈弼,會德豐馬登家族的人,還有眾多華人富豪,包裕剛,李嘉城,鄭玉彤,胡迎湘等人。
張智安走向原告席位,將公文包放在桌子上,抽出起訴狀翻開第一頁。
“一九七二年七月十五日,原告之父張育麟先生,母陳氏因車禍身故,時年原告十五歲,其妹十三歲。
同年七月三十日,被告張育良以家族代理族長的身份接管全部資產。
此後八年時間,被告從未向原告以及原告之妹披露資產明細,亦未完成法定遺產分割......”
張智安合上檔案,閉上了雙眼。
父親車禍那晚,他十五歲,正在讀中四,他記得那天雨下得很大,二叔來學校接他的時候,雨傘邊緣的水滴濺在他的臉上。
二叔拍著他的肩膀說道“以後二叔照顧你們兄妹。”
這一照顧,就是八年,八年間,他被送去英國讀寄宿學校,假期回港只能住客房,父親的北角物業,碼頭生意,會德豐持股,全部都登記在二叔名下的信託裡。
他十八歲成年之後想要查賬,二叔只給他看了一份彙總表,上面寫著綜合收益持平。
以前的張智安不懂,但是重生回來的他懂得一切,那棟父親親手建立的大廈,光是每個月的租金,就夠普通家庭生活三十年。
“全體起立!”
隨著法官入席,庭審正式開始。
張智安站起身,面朝法官,深深的吸了一口氣,二十三歲的肩膀略微顯得有些單薄,但他卻挺得筆直。
這一世,他不要照顧,他要公道!
“原告律師,請陳述訴求。”
而此時張智安的律師,一位滿頭白髮,打過無數次繼承官司的老狀師站起身來,打開卷宗,聲音鏗鏘有力,
“法官閣下,我方當事人張智安先生,系已故張育麟先生之子,唯一的法定男性繼承人。
根據香江《遺囑認證及遺產管理條例》,張育麟先生於一九七二年七月十五日去世,其名下資產估值約十二億港幣。
經八年代管,如今該筆資產連同增值部分,估值已高達百億港幣。
而被告張育良先生,至今未向法庭提交任何有效的遺產分割執行檔案。”
旁聽席上一陣譁然,百億港幣,在一九八零的香江,足足能夠買下半條彌敦道了!
張育良的律師站起身,推了推鼻樑上的金絲眼鏡“法官閣下,我方當事人持有張玉霖先生生前簽署的一份《家族資產委託管理授權書》。
根據這份授權書,張育麟先生全權委託其弟張育良先生代為管理商業事務,直至受託人認為時機成熟。
我方當事人認為,時機成熟至今尚未到來,原因是張智安先生年紀尚輕,缺乏商業管理經驗和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