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知否當皇子》第172章 結果(1)

作者:白到發光發亮·1個月前

第172章 結果

古代雖然有律法,但大多數百姓都是不懂法的。

就是許多官員對大宋律法都不太清楚,更別說這些尋常百姓了。

民間常說,殺人償命,欠債還錢,乃是天經地義之事。

由此可見百姓對律法的認知有多淺薄。

即便是古代律法,也不是殺人就一定要償命。

百姓本就不懂,而律法又是文人編纂的,並沒有那麼通俗易懂。

因此之前刑部官員在反駁時,雖然引用了很多律法條文,但百姓只明白了他說那些官員所犯之事,按照律法不該判死刑。

至於為什麼他們就不明白了。

但中年男子講述時,他們卻聽明白了,那些官員為什麼該死。

刑部官員當即反駁,和中年男子爭辯了起來。

然而很快就被中年男子給懟的啞口無言。

熊明忠臉色一沉,看向剩下的幾個官員。

那些官員得到指令,也紛紛加入。

中年男子這邊也有幾人加入,那些刑部官員依舊不是對手。

王安石面無表情,心裡對趙睿卻很少敬佩。

他真不知道趙睿是怎麼想到,讓他找一些訴棍來和刑部官員辯論律法的。

沒錯,此時和刑部那些官員爭辯律法的,都是開封府有明的訴棍。

所謂訴棍,用後世的話來說,就是律師。

律師是有法律所必然會催生出的一個群體。

普通百姓大多不識字,哪裡懂什麼律法。

即便是一些地主鄉紳,也不懂這些。

若是遇上什麼事需要見官,就需要訴棍了。

要說世上最瞭解律法的,肯定是這些訴棍。

別看刑部掌管著律法的修訂增補,但封建王朝的律法,在開國之初修繕確定後,後面幾乎不會有什麼太大的變動。

就是當初制定大宋律法的人在世,也不可能辯的過這些訴棍,更何況是這些只是死記硬背記下律法的官員了。

沒辦法,訴棍靠的就是對法律的瞭解和找出法律的漏洞,為自己的金主辯護。

制定律法的,哪裡辯的過天天研究律法漏洞的訴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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