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婆婆逼我離婚,總裁把我寵上天》第112章 林芳的瘋狂(2)

作者:初九的神·1個月前

“我的腳!我的腳斷了!”她抱著腳踝慘叫。

王致遠喘著粗氣,看著地上的林芳,眼裡沒有半分同情,只有厭惡和冰冷。

“林芳,你被開除了。明天不用來上班了。現在,滾。”

“開除?”林芳停下慘叫,抬頭看他,臉上淚水和妝容混在一起,像個鬼,“你要開除我?就因為我喜歡你?”

“你喜歡的是錢,是地位,不是我。”王致遠整理著被扯爛的襯衫,聲音冷得像冰,“林芳,我給過你機會。上次在辦公室,我就警告過你。是你自己不珍惜。”

“機會?什麼機會?繼續在財務部當個出納,一個月拿一萬塊錢?”林芳笑了,笑聲淒厲又瘋狂,“王致遠,我林芳要的不是這個!我要當總裁夫人,要過人上人的生活!張若華能給你的,我都能給!她不能給的,我也能給!我比她年輕十歲,比她漂亮,比她會伺候男人!你為什麼不選我?!”

“因為我愛她。”王致遠一字一句,“我這輩子,只愛張若華一個人。其他女人,在我眼裡什麼都不是。你,更是連垃圾都不如。”

這句話像最後一根稻草,壓垮了林芳的理智。

“好……好……王致遠,你狠。”她慢慢從地上爬起來,腳踝劇痛讓她站不穩,但她扶著車,死死盯著王致遠,“你不想讓我好過,那大家都別好過!”

話音未落,她突然撲上來,抓住王致遠的手,狠狠按在自己胸口上。然後,她用盡全身力氣尖叫——

“救命啊——!強姦啊——!救命——!”

尖利的女聲在空曠的停車場迴盪,刺破夜空。

幾輛剛進停車場的車停下,有人探出頭看。遠處的保安也聽到了動靜,往這邊跑。

王致遠想抽回手,但林芳死死抓著,她一邊尖叫,一邊用另一隻手撕扯自己的裙子,“刺啦”一聲,裙子肩帶被扯斷,胸口露出一片雪白。

“放開我!”王致遠怒吼。

“我不放!王致遠,你今天不要我,我就毀了你!”林芳像條瘋狗,“我要讓全江城都知道,致遠集團的總裁是個強姦犯!我要讓你身敗名裂,讓你老婆孩子被人戳脊梁骨!”

保安跑過來了,還有幾個看熱鬧的客人。

“怎麼回事?”

“這、這什麼情況?”

“那個女的說被強姦了……”

林芳看見有人來,立刻變臉,從瘋狗變成可憐的小白花。她鬆開王致遠的手,癱坐在地上,抱著胸口,哭得梨花帶雨:

“他、他要強姦我……我不從,他就打我……還扯我衣服……我的腳也被他打斷了……救命啊……”

她哭得悽慘,妝容花了一臉,裙子被扯爛,腳踝腫得像饅頭,任誰看了都會覺得她是個受害者。

所有人都看向王致遠。

他站在那裡,襯衫被扯爛,領帶歪斜,臉上有抓痕,手上還有被林芳指甲摳出的血印。在旁人眼裡,這更像是“施暴”的證據。

“報警。”王致遠深吸一口氣,對保安說,“馬上報警。另外,調取停車場所有監控。我要告這個女人誣告、誹謗、故意傷害。”

“你、你胡說!”林芳尖叫,“明明是你想強姦我!我有證據!你們看我的衣服,看我的傷!”

“衣服是你自己撕的,傷是你自己摔的。”王致遠冷冷地看著她,“林芳,你會為今晚的行為付出代價。”

。近及遠由聲笛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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