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著照片,沒有問她是真是假。
因為無論她說過什麼,戴上手鍊的人都是程淵。
“發給我。”我說。
她微微意外:“你不生氣?”
“這是離婚證據。”
她臉上的從容終於消失。
“你就沒想過,我和他重新在一起?”
“想過。”
“你不在乎?”
“垃圾放在門口,誰撿走都和我沒關係。”
她猛地捏緊咖啡杯。
我起身離開時,宋予棠在身後叫住我。
“姜以寧,你以為阿淵會同意離婚?他不會。他需要的是我這樣的事業夥伴,也需要你替他守住家。你走不了。”
原來她也看得明白。
程淵不是在兩個女人之間猶豫。
他只是兩個都想要。
晚上,程淵來到公寓樓下。
他沒有上來,只發了一條訊息:
【照片我可以解釋,予棠說只有戴上手鍊,才願意繼續推進投資。我當時沒想到你會這麼介意。】
我把宋予棠說的“原本屬於她”,原封不動地轉發給他。
半小時後,他回覆:
【她不是這個意思。】
直到這一刻,他還在替她解釋。
我拉黑了他的號碼。
第二天早上,朋友告訴我,程淵的車在樓下停了一夜。
車前蓋落滿了雨水。
可他沒有上樓。
不是因為尊重我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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