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判長、審判員,本案完整案發事實經過如下。”
“被害人是大一在校學生,父母均因公殉職,自幼安分守己、品行端正,無任何不良社會風氣與牟利前科。”
在這裡,江晨並沒有提出陶婉婉的名字。
在整個案件中,都不會有受害者的名字出現。
但施暴者的名字、長相,都會暴露在大眾之中。
“案發當月,我方當事人受邀參加校內部門同學聚會,到場人員均為同校學生,聚會初衷僅為同學聯誼、部門交流,無任何私下牟利、刻意接觸異性的主觀意圖。”
這一點尤為重要。
主觀意圖只是同學聯誼,而沒有其他亂七八糟的念頭。
就說明陶婉婉受到迫害,完全是因為計劃之外的影響!
且個人處於被動地位。
“聚會全程,被告人裴衍舟主動對我方被害人頻繁勸酒、強行灌酒,多次在眾人起鬨之下,逼迫被害人飲用高度數酒水。”
“被害人本人酒量淺薄,數次明確表示拒絕飲酒、身體不適,均被裴衍舟無視、勸逼。”
“聚會尾聲,被害人因過量飲酒,徹底喪失自主意識、行動能力,意識模糊、神志不清,完全處於醉酒無防備狀態,不具備獨立判斷、自主抉擇的行為能力。”
“在場同學本欲護送被害人返回學校宿舍,但被告人裴衍舟刻意阻攔,以‘代為照看、安全送回’為藉口,私自將無意識的被害人帶離聚會現場,獨自驅車前往校外連鎖酒店。”
“抵達酒店後,裴衍舟利用被害人醉酒昏迷、無力反抗、無法呼救的弱勢狀態,違背婦女主觀意志,強行與被被害人發生性關係。全程被害人無任何配合行為、無任何自願示意,完全處於被動受侵害狀態!”
聽到這裡時,坐在原告席上的陶怡已經閉上了雙眼,表情略顯痛苦。
她的哥哥把陶婉婉託付給了她。
可到最後,陶婉婉卻遭受了這樣的迫害!
她在心底暗暗發誓,無論如何,都要讓施暴者付出代價!
“案發次日凌晨,被害人酒醒後恢復部分意識,察覺自身遭遇毀滅性侵害,精神徹底崩潰。在強忍巨大心理創傷、身體不適的情況下,第一時間聯絡親屬、主動報警,完整留存案發初步證據,報案及時、訴求真實,不存在任何拖延、捏造、虛假報案的情形。”
“案件立案偵查、固定證據完畢後,被告人裴衍舟及其家屬、委託律師,並未主動認錯、賠償、悔過,反而利用自身家境優勢、人脈資源,持續對孤立無援的被害人進行私下溝通、利誘施壓。”
“對方以三十萬高額補償為誘餌,分批次許諾打款,要求被害人更改案發陳述、否認被侵害事實、自認雙方自願發生關係,並逼迫其簽署涉案刑事諒解書。”
“彼時被害人剛遭受重大身心創傷,獨居酒店、無人傾訴、長期處於焦慮抑鬱、精神恍惚的狀態,心智與判斷力大幅下降,在對方持續利誘、變相施壓之下,被迫簽下涉案諒解文書。”
“該諒解書,並非被害人真實意思表示,是創傷應激狀態下、被人為賄買誘導後的被動產物,完全不具備客觀法律效力,不能作為本案定案依據,更不能證明被害人自願、案件無犯罪事實!”
“綜上,被告人裴衍舟灌酒、控人、性侵、事後賄買串證的完整行為鏈條清晰完整,強姦罪、妨害作證罪事實清楚、邏輯閉環、證據可查,懇請法庭依法查實、從嚴判決!”
江晨通篇陳述,沒有一句誇大,全程平鋪直敘,卻將整場案件的黑暗,完整鋪展在所有人面前。
他說的話條理清晰,細節飽滿,邏輯無懈可擊!
旁聽席不少人聽完,紛紛面露唏噓,眼底滿是同情。
!升攀度再火怒,共底徹們友網,屏刷度再幕彈間播直
】!嗎危之人趁是不這,走帶行強、酒灌程全,天的我【
】!了憐可太,白白明明得計算人被,識意無程全娘姑小【
】?案報假虛、詐敲意惡是能可麼怎!了警報就間時一第醒酒【
】!數算不本!的來麼這是書解諒來原【
】!極至唐荒直簡,擺一實事在現,詐敲生說耙一打倒還才剛師律方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