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嘴角勾起一抹冷笑,眼神中閃爍著算計的光芒,心中暗自盤算著如何利用這個機會,給齊之芳和肖虎的關係添上一把火,比如被人發現齊之芳和肖虎勾勾搭搭的現場。
要是不夠,再進一步也不是不可以,就是有點辣眼睛了。
魏淑青知道,這樣一來,不僅能滿足自己看熱鬧不嫌事大的心理,更能讓齊之芳的名聲一落千丈,說不定還能借此機會,首接將兩個人都送走。
有情人不能終成眷屬該是多麼令人難過的事情啊,魏淑青決定成全齊之芳和肖虎,給他們一點小禮物,幫著兩人關係再親近一步。
光是這麼想想,魏淑青都覺得有些興奮。
該找誰再給他們兩個一點刺激呢?魏淑青腦子一轉,就想起了一個沉寂了比較久的人物——李茂才。
李茂才面前算得上有權有勢,有房子有工作,收入也很高,還是齊之君特意給自己的妹妹介紹的二婚物件,打得主意就是幫著養孩子養家。
不過可惜,大老粗一個,結過婚喪偶還有孩子都不要緊,主要是年紀大了還長得極其一般。
齊之芳打心眼裡看不上他。
但你要說李茂才看上了齊之芳什麼?還能是什麼,圖人家好看唄!
一見面就恨不得將人扛回家,不加掩飾的慾望和舉動,更不可能打動追求浪漫的齊之芳,只會讓她覺得厭惡。
可李茂才這人是也確實有毅力,扛得住齊之芳的白眼和嫌棄,只要齊之芳稍稍示好,就屁顛屁顛的往上撲。
還沒離婚之前,魏淑青還聽齊之芳半是炫耀半是嫌棄的和齊母說著李茂才糾纏她的事情。
在“魏淑青”的記憶中,也知道了李茂才舔狗舔了一輩子的事兒。
魏淑青想著,即便齊之芳如今的名聲比起原本顯得更加不堪,但李茂才也未必會放棄。
這麼想著,魏淑青找了個週日,回了趟孃家。
這麼長時間了,魏母不可避免地知道了她和齊之君離婚的事情。
第一反應當時是震驚,這年頭,多數人只聽說過喪偶,可沒有離婚這回事兒。
日子能過就繼續過,不能過也會咬著牙繼續過。
離婚這個詞兒都是從報紙或者街道辦宣講的工作人員口中聽說的。
魏母問了原因,魏淑青也照實說了,很顯然,這個原因魏母根本不能接受。
在她看來,這都是小事兒,雖然確實很氣憤。
“你就為這個事兒跟齊之君離婚?!我看你是昏了頭了。
是,你那小姑子確實討人嫌,但你吵也吵過了,要是還不滿,我就讓你爹帶著你的兄弟們去齊家一趟為你做主,哪裡就要鬧到離婚的地步!”
魏母苦口婆心地勸著,在她心裡,婚姻可不是兒戲,哪能說離就離,況且這傳出去,女兒以後的日子可咋過,名聲也毀了。
魏淑青聽完母親的話,心裡沒有絲毫的動搖,一想到齊之芳那些事兒,她只覺得這日子實在沒法過下去,更何況,齊之君是個比齊之芳更爛的人。
魏母還在勸說,“這夫妻之間過日子,哪有不磕磕絆絆的,忍一忍就過去了,你可別犯糊塗。”
但魏淑青首接放話不可能再和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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