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賀父賀母立刻就按照賀朝青給的地址趕了過來,開口就是懷疑:
“賀朝青,你真有這麼好心?會把沈家女婿的位置讓給雲琛?”
他早就已經習慣了,拿出那份沈馥知簽了字的離婚協議:
“給我三十億,我就在協議上簽字。”
“三十億?!”
他們指著他,音量拔高,
“賀朝青你瘋了是不是?!”
“想都不要想!我們的錢都是留給雲琛的,一分都不會給你!”
賀朝青看著他們氣憤的樣子,笑了。
看啊,這就是他的親生父母。
從小到大,賀雲琛用的一切都是最好的。
而他,只能撿賀雲琛用過的。
賀雲琛一個月的零花錢是六位數。
而他,只有十幾塊。
連上大學,都是申請貧困生資助。
他永遠忘不了,當他的家庭資訊被公開,同學們知道他是賀家的大少爺之後,那些流言,那些眼神。
“家裡這麼有錢,還好意思申請貧困?他是想錢想瘋了吧?”
“真噁心!連窮人的錢都不放過!......”
賀朝青仰起頭,看向賀父賀母:
“三十億對於沈馥知來說不過是九牛一毛,只要做了她的丈夫,往後分到的錢,自然是十倍不止,還能讓賀雲琛躋身頂級豪門圈......”
“就這麼定了!”
他們急切地開口,
“錢等你拿離婚證來換!你要是敢耍我們......”
“放心,這段婚姻,我早就不稀罕了。”
“什麼不稀罕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