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戲入侵:原女主她天生反骨》第10章 溫暖的同胞變成冷冰冰的金幣(1)

作者:舜雲華·1個月前

萊恩沉默了,他看著葉凌月的眼神越發驚恐,他恍惚間想起幼時跟隨母親去神殿禱告,祭司曾講過神最討厭貪得無厭的商人。

神說:當利潤達到10%時,便有人蠢蠢欲動;當利潤達到50%的時候,有人敢於鋌而走險;當利潤達到100%時,他們敢於踐踏人間一切規則;而當利潤達到300%時,甚至連上絞刑架都毫不畏懼。

神當年抓捕了很多買賣人口,販賣武器挑動戰爭抬高食物,布料,木材,藥劑價格的商人。

那群吃的肥頭大耳的人,被神用地獄烈火灼燒,他們的身體化為飛灰靈魂也得不到解脫,直至大火將他們的靈魂燃盡。

曾經他以為自己已經是一個奸商,無數次在夜晚驚醒向神禱告請求神寬恕自己。

在來之前,萊恩還給自己做了很長一段時間的心理建設。

自己這樣做跟叛徒沒什麼區別,如果不是走投無路,他怎麼可能幫異族充值金幣。

現在萊恩感覺幹完這票回去,他睡覺都踏實多了。

萊恩:不開玩笑,在這個異族面前,他就像一個新兵蛋子一樣。

真該讓神殿的人來評評理,葉凌月這種黑心商人吊起來焚燒1000年都不過分。

兩相對比他簡直就是良心商人。

萊恩婉拒:“這不好吧,被發現會死人的。”

神殿要是知道他這麼幹,他祖宗十八代都要被砍成臊子。

葉凌月反問:“異族算神殿庇護範圍內嗎?”

萊恩:“不算……”

這麼一想好像幹了也沒問題啊?

算計了異族怎麼不算抗異英雄呢?

最重要的是這麼多異族,這得有多少金幣?

光想想萊恩心底不由火熱起來,眼睛也紅了。

葉凌月笑了。

商人是這樣的,只要利益足夠大,總能談成。

“那不就得了,反正天知地知,你知我知。”

想開了後萊恩也不糾結了,開始思考之前提到的分成說:“一九分我不同意,最多五五分。”

“你說服你的同伴確實很麻煩,我矇蔽諸神也是承擔了風險的,你同意我們就簽訂靈魂契約,如果一方違背誓言會被地獄烈火灼燒而死。”

葉凌月不滿:“別忘了按照我上面的辦法,給你帶來的金幣只會更多,我出謀劃策不算還要幫你拉人。”

萊恩知道主意是葉凌月出的,可一九分對方賺的比他多太多了,他一個商人雖然沒葉凌月那麼喪良心,但也不可能接受這個分配,“我也是要承擔矇蔽神的責任,如果被發現我也是死路一條。”

葉凌月表示不服:“瞧你這說的,要是我同胞知道主意是我出的我也得死,做到這份上我跟球奸有什麼區別,你知道藍星多少人嗎?60億!”

“哪怕只有三十億人在這充值你都是北黎首富了,我掙得都是賣良心錢,運氣不好還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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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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